兵团知青的非正常死亡 作者:刘晓航


 

     兵团知青的非正常死亡

 

凡非疾病、衰老等自然原因而死亡者均称非正常死亡。

据刘小萌所著的《中国知青史·大潮》的统计,仅1974——1979年在全国发生迫害上山下乡知青等案件41272起,知青死亡人数25690人,其中非正常死亡人数为15899人,占死亡总人数的61.9%,这还不包括1967——1974年非正常死亡人数,应该说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给中国知青上山下乡运动投下骇人的阴影。

在上山下乡运动中,因管理不善,意外事故、打架斗殴而死于非命的知青,均被列入“非正常死亡”。这样的事件,在各地生产建设兵团和农村社队频仍发生,增强了人民,特别是广大知青家长对上山下乡运动的不安全感。早在1972年初,这个问题即引起中共中央及有关部门的注意。这年2月,国家农林部《关于黑龙江省上山下乡知识青年非正常死亡情况的报告》中指出:从1968年以来,黑龙江共接受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和本省的知青77.4万人,其中77%(52万人)分配在生产建设兵团和国营农场。3年多来,知青共死亡978人(其中兵团死亡522人)。据兵团分析,因管理教育不够而发生的行政事故333人,因落实政策方面问题而发生的自杀、凶杀死亡84人,因病死亡102人,因医疗事故死亡3人,另外,因公伤残的也不少。报告特别指出,少数干部和坏人违法乱纪,残酷迫害摧残青年,有的甚至被活活打死。

据1973年召开的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的披露,自1969年以来,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发生事故928起,126名青年死亡,756名青年受伤;广州兵团因各种事故死亡210人;其中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死亡人数297人,其死亡率达到兵团知青总人数的千分之三。在云南兵团的个别单位,“非正常死亡”比例大大高于这个平均值,如上海市川沙县分配到云南兵团1师6团的知青,到1973年已死亡29人,其中被打死2人,自杀3人,因公死亡6人,其它因车祸、溺水、雷击、枪走火、食物中毒等死亡14人。

在云南兵团造成知青“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是:○1生产与行政管理不善造成的重大事故伤亡;○2死于非命的刑事案件;○3思想教育方式欠妥造成的知青“自杀”等恶性事件。

因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采取的部队正规化、准军事化的方式方法管理生产,生产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的不规范,缺乏必要的检查监制机制,自1970年兵团成立后至1974年底兵团建制撤消,连年不断发生伤亡事故,有些甚至是重大的伤亡事故。据《云南农垦纪略》记载:

截止1970年7月底,仅兵团8个单位发生事故184起,伤102人,死22人,其中车祸7起。

1971年4月14日,兵团召开管理教育工作会议,副司令员廖开芬在会上说:“从1——3月份发生事故215起,伤236人,死35人,我们对人民犯罪了”。

同年8月30日,兵团发出上半年行政事故通报:共发生行政责任事故508起,伤356人,死50人,其中7月份死亡16人。3月23日,位于德宏盈江的3师13团2营4连深夜失火,烧死刚来7天的成都女知青10人,烧伤7人。

1972年3月10日,全兵团统计,自组建以来,共发生重大行政责任事故117起,伤残834人,死亡18人。

1973年8月,据兵团司令部通报,本年度仅7月份以来发生行政责任事故17起,伤12人,死24人。

9月4日,兵团政治部通报七、八月份重大政治事故,凶杀2起,外逃1起,枪杀1起,自杀3起。

同年第三季度统计,全兵团非正常死亡47人。2师7月份,打架102起,伤51人,偷窃167起,拦路抢劫27起,凶杀37起,强奸3起,自动回家的567起。

由于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建设于1974年9月撤消,对当年的重大行政责任事故没有具体记载,只记载了“4月14日,1师6团共60余名青年为参加泼水节,强行爬上军用卡车,使卡车严重超载(共载89人),造成车祸。死12人,伤45人”。

另根据云南生产建设兵团1973年10月份知识青年情况统计:总人数为95128人,其中男为52406人,女为42722人;上海的35052人,四川的41712人,昆明的7229人,北京的5035人;送上大学的264人,参军的695人,调走的1194人,病退的1596人,因公死亡的31人,因公致残的53人,事故死亡的62人,自杀的25人,自返的647人,劳教的39人,判徒刑的52人,判死刑的1人。

第一个在重庆的生产中受伤致残的重庆知青是1师1团的王祖俊。

王祖俊是重庆市74中初中毕业生。1971年春天,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来重庆征召兵团战士时,他还不满16岁,不符合报名条件,出于一个少年对云南的美好憧憬和“建设边疆,保卫边疆”的理想,他找驻校工宣队和征兵的军人多次恳求,终于获得批准,成为一名兵团战士。他于1971年4月,作为第十批知青赴云南,被分配在1团10营8连,这是一个由上海知青和重庆知青混合编队的连队。他被分配在连里的基建班,班长是一个湖南籍的老职工,基建班任务很繁重,负责全连营房建设,上山砍坝伐木,由于劳动强度太大,连队给他们特殊的待遇:每月粮食定量60斤,但这些小伙子一顿要吃两斤,所以粮食仍不够吃。

由于生产条件落后,当时云南兵团伐木还没有象东北的大兴安岭林区用电锯,只能用油锯,主要靠斧头,十分原始。兵团对知青上山伐木也没有进行岗前培养和很到位的安全常识教育。只让一个湖南籍老职工根据自己的经验对知青们介绍了一些最基本的伐木知识,便提醒他们:伐木是项玩命的活计,梢不小心出了事故,树倒下非死即伤。王祖俊曾给重庆的父母说:“如果接到兵团的电报,那就意味着我出事故了”。当时他不经意的一句戏言,不久竟成为可怕的事实。

1972年2月7日,离春节还有7天,此时王祖俊来云南兵团7个月了。那天班长因事请假,由王祖俊代理班长,领全班十多名知青去3里外的山沟原始森林里砍树,当时每人每天的劳动定额至少要砍一棵直径为50厘米的树。上午,王祖俊给全班的人分过工后,便和另一位重庆知青选择在半山坡去砍一棵直径为1.2米的大树,它的体积足有几十个立方米。他们先砍倒它紧挨着的一棵树,树倒下来时他掀倒在地,不是跑得快就砸倒了,这象是一个不详的征兆。

到下午五时,那棵大树终于快砍倒了,但这时天黑了,应该收工了,其它的知青扛着斧子下山了,他和三个重庆知青留下来清理现场。他又抡起斧子去砍最后几斧头,以便把这棵大树放倒,大树哗地一声倒下了,沉沉地被攀倒在另一棵大树的枝桠与古藤上,他们警觉地往后一躲,由于这棵树太大、太重,一下子将王祖俊压倒,压在他左脚上,他随着树干往下滚,巨树又沉沉地压在右腿上,他不能动弹半点。在一边的几个知青吓傻了眼,留一个人照看尚清醒的王祖俊,另二人拼命跑下山,呼救。半个小时后“八连王祖俊被大树压倒了!”的令人惊粟的消息传遍全营12个连队,全营的干部、知青打着手电,举着火把上山来营救。这时这棵重20多吨的巨树已砸断他的右脚,左腿是粉碎性骨折,连营部两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拉拽不动这棵巨树,一一熄火。人们又不敢用油锯,怕油锯的剧烈震动,对王祖俊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只能在树干与他左腿接触处树干上,小心翼翼地用斧子砍,以期树与人肢的分开。两个知青用自己的背顶着王租俊以减少他的痛苦,并让他服了止血止痛药,让他持续的深呼吸,经过了十多小时的努力,终于将他从巨树下拖下来将他抬到营部,恰好那天团部医院的救护车来十营办事,便将他抬上车,不料救护车的电路坏了,万般紧急中一位农场职工用自己的双手作导体修好了这部瘫了的救护车,从十营到景洪团场医院31里山路开了一个多小时才到,直接送医院手术台动手术。不料医院停电无法动手术,只好用一辆货车和钢丝绳拖着这辆坏的救护车送王祖俊往景洪自治州医院动手术,10营许多知青都赶到医院来为王祖俊输血,一抬上手术台上麻醉药,麻醉用了8个多小时,当时就将左腿截肢了,但右腿还留着。到凌晨5时半,从小勐养请来的野战部队的142医院和在景洪的北京医疗队的外科医生赶来会诊。一致认为由于神经系统接不上,两腿不能接活。只能将两条小腿并两脚截去。手术后,一连数日高烧不退,差不多将医院里的抗生素都用上了,仍退不了烧,到第四天才查出是细菌感染,是一种繁衍在亚热带雨林的厌氧菌——气性坏疽菌所致,当时根本没有特效药来杀这种细菌。师、团领导都赶到医院里来商量,最后为了保全他的生命,决定做第二次截肢手术,将王祖俊包括膝盖两肢全截,这是高位截肢。事后才知道,如果当时野战部队142医院的大夫在场,他的双腿就保住了,因为援外的野战部队在东南亚的热带雨林作战,因战伤经常发生这种厌氧菌的感染。1971年兰州军区的一家研究所已经研制出一种对付它的“精制多介气性疽菌抗生素”,后来在昆明军区医院里找到这种具有特效的抗生素,只注射了两针,高烧就退了。

在医院治疗26天后,营部派一位知青护送他回重庆养病,离开景洪那天是1972年4月底,正好是他赴滇支边整整一年的日子,王祖俊将双腿永远留在红土地。那年,他刚17岁。回渝后,农场每月寄给他26元工资,当时在兵团全国流通粮票难兑换,有一次王祖俊有半年未收到营部寄的工资与全国粮票。于是在1973年他在家人的护送下,再度返回景洪,并根据国务院劳动部于1958年颁发的国营职工因公致伤可回原籍退养的规定,办理了提前退养的手续,他成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第一个“退休”的人,虽然他刚18岁,。至今他的工资关系仍在景洪农场,现在每月领取400多元的退休工资。应该说兵团(以后是农场)对这个不幸的人还是不错的,以后又在贵州农村为他物色了一位对象,以照顾他的生活,并为女方办理了户口,结婚生子,生活还算美满。王祖俊现在在重庆市一家社会福利工厂工作,还担任了江北区残疾人协会副主席。2001年12月底我在重庆市采访王祖俊,坐在我面前的这个高位截肢的汉子,乐天达观,行动利索,思维敏捷,充满了对生命的热爱。他告诉我,30年前,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他却表现出惊人的坚强。他意识到,世界不会因为某个人的不幸而改变,他不需要别人的廉价的同情,他绝不能退缩,要坚强地活下去。回到重庆后,他首先考虑的是行走的工具。结果成为重庆最早使用电动轮椅的残肢人,他认为解决行走工具不仅仅是一个代步的问题,而且意味着残疾人走出家门适应社会的问题。于是他帮助上百人安装这种电动轮椅,除了本职工外,也摇着轮椅在雾重庆的大街小巷为残疾人的生活出路奔波着。他说:“我们不能靠别人生活,不能靠国家生活,要自谋生路,残而不废,才是好男儿”。

我望着王祖俊那凝重的目光,坐在椅子上的身子,我的眼泪潸然而下。我立刻想起美国作家海明威塑造的一个个“硬汉精神”,特别是《老人与海》老桑地亚哥说过的那句话:“一个人生下来不是生就是要被打败的”。

古绍芝是1971年赴云南兵团支边第一个不幸死亡的重庆女知青,她病倒于来兵团干活的第一天。她的同连战友杨越斌在《永难忘却的墓碑》一文,沉痛记述了这位知青姑娘的早逝:“我与古绍芝同窗9年,她黝黑的圆脸上经常挂着友善的微笑。支边的时候,她和我们一起分到勐棒坝上的6团20营。第一天干活儿是在连队旁边的傣家村寨插秧苗。一天下来,大家累得腰酸背痛。突然,从相邻的女生竹篱屋传来一阵揪心的哭声。第二天一早,我听说昨晚古绍芝发烧,打摆子,哭声伴着呻吟声度过了一夜,第二天她仍要坚持下地干活,经大家劝阻后留在家里休息,每天由卫生员发几颗药退烧。几天过去了,古绍芝仍高烧不退……两个星期后仍不见好转,营卫生所才有些慌了,送到6团卫生队检查,结果是脑型疟疾,并伴有钩端螺旋体病,最后又转为结核性脑膜炎。但这时古绍芝的病已被拖延了20多天。

对古绍芝的病,团部卫生队居然无法医治。当时6团有16000多名知青,只有1个医疗队,7名医生,24张床位,医疗条件极差,又被误诊,最后竟做出向思茅地区医院转院的决定。从勐腊到思茅有300公里路程,又逢一年中的雨季,南沙河涨水,车过不去,耽误了不少时间。当疾驰的汽车走到离思茅地区医院还有57公里的地方,古绍芝就断气了,汽车在原地调过头又把她的遗体送回营部。

古绍芝就这样去了,来到西双版纳还不到一个月,只上了一天班,病魔就夺去她年轻的生命。

30年后,古绍芝的父亲古太炳——重庆市沙坪坝区房管局一位退休干部,老泪纵横追溯三女儿古绍芝的死。“绍芝是1971年6月19号离开重庆去云南兵团的。没想到8月13日竟传来她的噩耗……我悲痛不已,立刻启程去云南。晚上10点半上火车,第二天下午到昆明,后来又走了5天多,搭部队的吉普车从思茅一路颠簸到勐腊县,道路很差,还遇到山崩,到了团部招待所,吃得最好的是菜是两条咸带鱼,没有饭桌,把盆子反扣起来当成桌子。女儿虽死,但我是一个共产党员,因此我对组织要求不多——补发古绍芝3个月工资,并报销来回车费,总共只有两三百块钱。当时武斗还没有完全结束,社会很乱,又怕遭抢,就把钱装在内裤包包里。

沿着女儿曾经走过的路线一路走去,我才真正感受和了解了支边青年的生活。知青住的房顶是用茅草铺的,碗口粗的竹子,劈开两半做竹篱床,床齐腰高一圈,一逢雨季,雨水往屋里灌,一直淹到脚背。我到勐腊时,南沙河仍在涨水,没有桥。绍芝生病时,她的好友,抢救她的医生冒着生命的危险淌过湍急的河流,脚背上爬满了蚂蝗,一步步地把她抬过河去。绍芝的坟是一个大土包,据知青们讲这里全是土,三公里不见石头,所以绍芝的坟只能垒成土坟。坟前插着一块粗糙的木牌牌,写着“古绍芝之墓”,非常简陋。

古绍芝死后,作为老共产党员,古太炳又将三个子女送下乡,在那个特别的年代,这一家子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太沉重了。

因医疗条件差,交通的阻隔,出了工伤事故的知青因得不到治疗而命殒南疆的例子还不少。

1972年雨季的一天,1师6团19营7连的知青们在靠近中老边界的大顶山上砍坝,1排1班的知青正在围攻一簇很大的竹林根。他们将竹林根四周的土掏空,用大树棒做杠杆,试图把扎地很深的大树撬起来。重庆知青曾少林个子不高,干起活来一股亡命的劲,但是“杠杆”却“咔察”一声断了,正好砸在曾少林的肚子上,只听见他惨叫一声“哎哟,我的肚子!”,大伙惊呆了,急忙将他送往营卫生所,但那里条件太简陋了,只能转送到团卫生队,但正赶雨季。第二天,小曾的病情明显加重,腹痛难忍,伴恶心呕吐,呻吟不至。冷酷无情的大雨下了整整两天,使人们失去了抢救小曾生命的宝贵时间。第四天小曾的病情完全恶化,处于半休克状态。营部决定迅速组织力量,无论如何也要把病人送到团卫生队。营部医生和14位知青,冒着瓢泼大雨,抬着担架匆匆消失在雨雾中,历经艰险,晚上10点多钟赶到团卫生队,立即组织抢救,由于时间拖得太长,当医生打开腹腔,腹内全是粪便、食物的残渣、浓液,腹腔内脏器粘连。第二天7时,小曾的心脏停止跳动,连一句话也没有留下,那年他刚18岁,来兵团不到14个月。

1972年6月12日,1师17团化肥厂重庆知青陈昌孝,本来连队已经批准他第一批回渝探亲,但厂里的汽车坏了要修理,推迟4天才能启程。这一天他去连队机井抽水洗衣服,由于该口机井的水泵漏电,他因触电而窒息死亡。在这之前水泵漏电一事已向连队反映,连队干部一个也不相信,对更换漏电的水泵一事一直未放在心上。

事后,在连队头儿们为陈昌孝的死亡定性上,为推卸责任将其死因定为“自己不小心落井而死”,这份报告送到团部,这口机井的水泵也重新安装了。昌孝的父母千里迢迢赶到勐腊,但连队的知青都事前得到警告:“不准对陈昌孝的父母说他们的儿子是触电死亡的”。

在陈昌孝死前,十七团化肥厂在建厂后已死亡三个知青。

重庆知青梅宪全在1师19团20营机务队当推土机手。1973年的一天,他在驻地空军雷达站修建直升飞机场时遇意外事故死亡。惨剧本不该发生的,事故出在部队平板车驾驶员那儿。平板车运载推土机需要用钢索栓牢加固,这本是最起码的常识,但那人图省事,没有采取一点加固措施,把推土机吊起后随便搁在平板车上就上路了,结果在勐腊县尚勇地一个转弯地将推土机摔下公路旁的沟底。梅宪全在驾驶室里,在推土机移动那一刹那,他可能意识到大祸临头,欲从车内夺门而出,不幸的是推土机的操纵杠杆挂住了他的腰带,推土机巨大的惯性重重地砸向地面,他立刻被压死了。

10天后,梅宪全的父母从重庆赶来了,他们没能看见心爱的儿子,只有南腊河畔一座新坟和一块刻着姓名的石碑。白发人送黑发人,天地间有什么比这更残酷的呢?梅宪全的父亲无法承受失去爱子的打击,两年后便忧郁成疾去世。

1973年8月3日,4师16团10营3连失火了,引起火灾的是一个叫伍小惠的女知青,她在自己茅草房里点煤炉,不小心引燃了火,火苗很快窜上房顶,熊熊烈火转瞬间蔓延了整幢草房,危急连队仓库。就在这时在3连开现场会的1连重庆知青陈守华第一个冲了上去,他站在仓库茅草房顶上将茅草一捆捆地搬开,但无情的大火象长舌一样卷了过来,下面的人齐喊他快跳下来。突然“轰隆”一声巨响,仓库的一根横梁被烈火烧塌,陷于大火之中,一声惨叫传来,陈守华就这样死了。

3天后,陈守华的父亲和兄弟从重庆赶来。在追悼会上痛不欲生的陈父抹干眼泪说:“我儿子陈守华是死的光荣的,作为他的亲人,我没有别的要求,只希望一定不要再给伍小惠任何处分。她是不小心引起火灾的”。伍小惠当场感动得哭了,“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给陈守华的遗像磕了几个响头,转身准备给陈父磕头时,陈父的一双大手轻轻地将她扶起,长叹一声:“孩子们,你们难呀!”。所有在场的知青一起放声痛哭。

1974年一个星期日早上,2师7团2营四个成都女知青往勐定坝赶街,搭乘汽车。由于车速过快,被路边的树击中头颅,全部死于非命。

勐定7团的一位成都女知青小谢和一位男知青偷偷恋爱并同居。不久她发现身体有些不适,猜想大概是怀孕了,又急又吓。那时侯兵团是不允许知青谈情说爱的,如有人偷食禁果,一旦事发,处分是在劫难逃的。于是她和男友商量,决定自行打胎。一天,她吞下15颗氯奎,不久便不省人事,男友见事不妙,背着她往医院跑,行至半路,小谢就一命呜呼了。可怜的小谢临死前恳求男友做她妈妈的儿子,但是她不知道,在她死后男友也进了牢房,更可悲的是,死后医生发现小谢并没有怀孕……

1972年初,上海市革委会派出首批慰问团赴云南生产建设兵团进行慰问,并对云南兵团所属各营、团、师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然后写出数百万字的汇报材料,其中分析道:“……仅以自然条件和生活环境而言,兵团所辖各师及独立团中,尤以新建5师环境最为艰苦,该师之内,又以第21团、22团条件最为艰苦。其中21团(后改为勐岗农场)所在位置正是我国西南一处罕见的具有放射性的铀矿矿床。”

四川知青作家邓贤的《中国知青梦》中对当地人称“拖木沟”(佤语,不长草的意思)上建起的“22团红旗化工厂”有详细的描述:

“1973年旱季,红旗化工厂正式投入生产。拖木沟铀矿跟当时遍布北方大地的那种小煤窑、石灰窑差不多。全矿400多知青,工序分为三道,即采矿、选矿和储运。采矿最为艰苦,耗费体力最大,知青们不是操纵机器,而是使用锄头、铁铲、十字镐等是十分原始的工具。沿山坡两壁掘一条深深的坑道,将并不十分坚硬的矿石刨进竹筐,然后再一筐筐拖出来……”

据有关数据测定,要完全遮挡中等以下核辐射,至少需要用1米厚的铅版进行防护。1981年国家劳动总局颁布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凡从事有放射线工作的人,都应该受到相应措施的保护,并享受一定的劳动福利和待遇。由于红旗化工厂是在非常时期匆匆投产的国防工程,一切只好土法上马,打人海战术。根本没有相应核辐射防护措施。选矿的人们则操纵经过改造的饲料捣碎机或挥动大铁锤,将铀矿石进行粉碎和筛选……经过多次循环往复,几吨甚至几十吨黑色土石中便能筛选出一只鸡蛋大小的浅黄色的粉末团。于是核工业生产不可缺少的初级原料——铀矿石粉就这样诞生了。

由于化工厂的性质严格保密,开始知青们并不清楚这些鹅黄色的矿石粉末究竟有什么用途。但是随着天长日久,有人出现脱发、头晕、频繁感冒等症状,于是便有一些关于铀矿和放射线的可怕说法渐渐传开来,在知青中造成很大恐慌。营长、教导员及时狠抓阶级斗争新动向,在全厂批判“铀矿有害论”,批判阶级敌人破坏国防建设的险恶用心。

整整十年红旗化工厂为国家提供初级产品若干吨。后有消息说,该矿生产的矿石粉品位质量皆低,蕴藏量亦少,无重新投资和大规模开采价值。1979年,知青大返城,该厂撤消,拖木沟重归沉寂。

受过核辐射的知青死亡的噩耗,多年后终于出现了。第一个死者是曾在临仓农垦分局卫生队当过卫生员的成都女知青穆建蓉。她死于1984年3月,年仅30岁,她入院初步诊断为肺部空洞性结核,复诊为肺癌晚期,癌细胞扩散,死时脸色乌黑。成都这家医院将她作为一个典型病例来分析,因为医生认为小穆作为年轻女性,无抽烟史和其它病历,身体又好,怎么会患肺癌呢?当医生了解到她曾在云南当过8年知青,也就找到了答案。原来临沧地区是铀矿开采区,开始采取的是原始的裸露性开采,因此成了有害射线污染区,后来也就成了肺癌高发区。

由于原21团红旗化工厂的数百名知青后来分散在全国各地,音讯不通,不知在他们中间是否已出现了第二个或第三个穆建蓉,却不得而知了,这一切简直象一场恶梦。

曾在云南农垦总局担任过青年科副科长的“北京五十五”之一的林力女士告诉我:“那时他们每年都要统计一种报表——知青死亡情况统计表。在‘非正常死亡’一栏里,排在第一位的是自杀人数,而在自杀人数中排第一位的则是未婚同居和恋爱纠葛而自杀身亡的”。

在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撤消前,官方统计的知青自杀人数为25人,至今人们对这个数字仍持怀疑态度。造成知青自杀的原因除上述,因婚恋纠葛外,还有不少是由于政治迫害和兵团干部粗暴和简单的管理教育所造成的惨剧。

如2师7团2营2连上海知青“眼白之死”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眼白”是个上海知青。7岁丧父,12岁亡母,寄伯父篱下到17岁便到云南来支边了。

这个人处人不事故圆滑,对领导不拍马奉迎,性情刚直不阿,所以性格较孤僻、内向,并常以白多黑少的眼睛冷眼看人,上海知青们便给他取了个难听的绰号“眼白”。

眼白是蔬菜班第五任班长,前四任都因为“损公肥私”而被解职。他接任不到几个月,食堂伙食大改观,不再只是“九菜一汤”(即韭菜汤),一年四季蔬菜班的菜地也没有人偷了,他将全连队的伙食调理的丰富多彩,知青们夸奖眼白,有一些老职工想招他入赘,当上门女婿。

独有连队的实权人物吴队长不喜欢眼白,因为眼白眼中没有他。从上海探亲回来居然未提油挟肉包糖去拜访他,而有些知青“心甘情愿”地送他二十斤菜油,入党便可以顺利解决,送他十斤腊肉入团也好办,送他一架“半导体”可换个好工作,送件的确良,犯错误可以免以处分。

“眼白”的知心朋友永康提醒他:“给吴座送桶菜油去,不然要遭他‘收拾’……”

“眼白”反责怪永康:“要送侬送,摇着尾巴去送!勿要乱讲脏了阿拉耳朵!”

半年后的一天,眼白突然收到伯父病危要他速回沪的电报。伯父是他在世上的唯一亲人,于是他捏着电报匆匆到吴队长家里请假,不料吴队长接过电报,顺手扔进火塘,并对眼白嘿嘿干笑着说:“你不要乱想,不会出事的。电报嘛,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这年月谁都会骗人”。“眼白”听到“骗人”两字象被黄蜂蛰了一口,跳起来叫道:“不,我伯父肯定是病……”吴座说:“病?当然谁也要病一病的,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马上连里要大会战,后勤是后盾,蔬菜班长走了怎么行?还是要把革命利益放在第一位……”。

眼白失望地走出吴家,回到宿舍,眼泪似开了闸似无声地流下来。

不久就发现眼白因为揭发吴队长的婆娘偷连里的包谷喂鸡的事,使他与这一对毒如蛇蝎的夫妇的矛盾激化了。那婆娘设下陷阱反咬一口,说亲眼看见眼白把食堂里的猪油偷回自己屋里,使他欲辨难清,以后又在眼白屋里发现了吴家的两只“死鹅”,吴婆娘破口大骂是眼白药死她家的鹅。没过几天,连队里又传出新闻:在某个夜晚,老职工的女儿玉秀被迫失去了童贞……当时眼白正在和玉秀谈恋爱,流言蜚语击中这两个纯洁的青年,玉秀整日不出门,也不见眼白。眼白觉得自己的精神世界坍塌了,他发狂地笑着,觉得自己成了这个世界上一个被遗弃的的人,他趁武装班同学熟睡了偷出一支五六式冲锋枪往山上奔去,一路嚎啕大哭,并果决地举起枪,对准自己的头颅。

事发后,知青们在深山里找了整整5天,才找到眼白的尸体,残状使人目不忍睹,他的女友玉秀抚尸痛哭,披头散发,以后她也疯了。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这样诠释“自杀”。自杀是以勇敢为前提还是全部以沮丧为前提,这不是一个道德问题。如果他干这事仅仅为了避免不名誉地活着,即出于愤怒而自杀,那么他就显得是勇敢的。但是,如果由于在忍受那慢慢耗尽一切忍耐力的悲伤时候失去了耐心,那么这就是一种沮丧了。

失去最后一线希望,便勇敢地选择死,成都知青小曾之死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小曾是成都六中毕业生,来云南兵团分配在3师10团1营2连任团支部书记,是一个积极要求上进的青年,他是突然上吊自尽的。事发当天上午团部派人做现场调查,老职工刘素秋说:“早上出来上工,远远看见大青树吊着一个人,脚下还倒着一只木凳真是吓死人了!”

站岗的老张说:“早上天麻麻亮,有个人低着头走出连队,手里提样东西。我喊了一声,他也不理,我认出是小曾,以为他去田里放水,就让他走了”。

转业军人老和插话:“昨天在这块花生地里锄草,小曾突然对我说:‘瞎,这块坡地风水真好,有山水有大树,等我死了就埋在这里’。我还以为他是在开玩笑”。

小曾为什么要自杀?

团支书小林哽咽着说:“昨天晚上,我们开了一次支委会。他平时很节俭,从不抽烟。但是昨天晚上他破例给每个人散了一支烟,还说了请大家包涵之类的话。我当时觉得他有些反常,但是也没往心里去。支委会安排了今后的工作,小曾把保管的团费和帐目算得清清楚楚,移交给我,说几天回成都探亲。”

一个人活得好好的,为什么想到死,而且死得这样平静,这样从容不迫。

下午一个知青提供了一条线索:半个月前,小曾接到一封成都来信,哭了整整一夜。可以肯定,小曾的死同这封信的内容有关,可是一封什么样的来信才足以摧毁一个人继续活下去的信心呢?

后来,人们在他枕头下找到一封遗书,内容很简单,是写给他父亲的。

“我没有欠任何人的钱。爸爸,我对不起你,我不孝。”

团保卫干事以后在团知青办的档案材料中,保存着小曾要求病退回城的申请书,最后被拒绝的意见是在上个月签署的。

很快,成都方面的外调信件也证实:小曾在家是独子,父亲已退休,病重住院,曾两次写信召唤儿子回家。

团部确凿定论,小曾死亡系自杀。他的后事由组织处理,没有亲属到场。

原1师2团7营1连重庆女知青盛迎新的死更蹊跷,仅仅是为连部未批准她的探亲假。

盛迎新是个活泼可爱的少女,特别逗人喜爱,她喜欢打打闹闹,清纯可人,不知忧愁,为此人们给她取了个恰如其分的外号“洋娃娃”。一年又一年过去了,经过支边青年的艰苦奋斗,一座座荒山老林变成了郁郁葱葱的橡胶林,知青们也长大了,“洋娃娃”好象在外面交了男朋友,有的人为她高兴,有的羡慕她。

几个月过去了,“洋娃娃”幸福的笑容消失了,显得有些忧郁。女知青们不知她发生了什么事,又不便询问。一天,她找到连长要求请事假回重庆,因理由不充分没被批准。她失望极了,如果没有连、营的批准,是领不到边防通行证的,那就过不了边防站。她不甘心,又找到卫生员,她说:“我得了子宫炎,要求回家治病”。卫生员说自己没有那么大的权力,她苦苦哀求,请卫生员给连领导做做工作,批准她回家。卫生员也很同情她,于是建议她去团部医院开个证明,然后再由卫生员出面与连长交涉。这个没有恋爱过的卫生员哪里知道洋娃娃的苦衷和秘密,洋娃娃绝望地走了,因为她来是为了能开一张“子宫炎”的证明。

就在这天晚上9点多钟,洋娃娃带着一张小板凳独自离开了宿舍,很久未归。女知青们感到事不对劲,立刻向连领导报告,连长派人四处寻找,山路上,胶林里,山坡上都没有找到她的踪影。

第二天一早,人们发现了吊在一棵大树上的洋娃娃。大家把绳索砍断,轻轻地把她放倒在地上,她嘴唇禁闭,如同沉睡一般安详,她再也不会有痛苦。她没有留下遗言,只从她衣服口袋里找到3张被泪水湿润的手帕,它们伴随她度过了青春最后的痛苦时刻,伴她走完19岁人生的最后一步。

1师2团6营12连的重庆知青黄志光积极上进,吃苦耐劳,乐于助人。在连队,从连长、指导员、退伍兵、老职工谁不夸他是一个好青年。因此营部整顿靠近国境线边上的武装连队时,志光被调往武装连。过了不久,营部警通班多了一名笑咪咪的“小四川”——黄志光。他是警通班唯一个知青,听说他很快就要入党了。

1973年旱季,第一次回家探亲的黄志光按时归队,没有得到表扬,等待他的都是几只乌黑的枪口。一回到营部,他即被武装扣押,关进密不透风的烤胶房。个中原因,就连押解他的看守都不清楚,只是风闻,黄志光离开重庆那一晚,某厂财会室被盗,有人怀疑是他干的,就给兵团发电报:“扣押人犯”,黄志光就这样被莫名其妙的成了专政对象。无法为自己申辩的小黄绝望了,选择了黄泉路。

据当年看守他的一位爱伲族青年回忆:

“一个黄昏,志光请求:‘让我洗洗澡,换身衣服。’”我当时默许了,毕竟都是警通班朝夕相处的哥们儿,我提着枪押他去河边洗了澡,再被押回警通班的竹笆宿舍。志光换了一身新军装,恭恭敬敬地挂上毛主席像章,仍被押回烤胶房关押。大铁门一锁,志光便被闷在黑暗中。深夜,我听到门内有响动,便吼了一声:“黄志光,干什么?!”没有回答,我推开铁门,惨白的月光下,只见志光已经吊死在房梁上。我吓得大叫一声,拔脚就往营部跑,人们赶来了,志光早已没气了。志光走了,他用他的死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他刚满18岁。几天后,重庆方面拍来电报,案情大白,请放掉错抓的人。

云南兵团干部粗暴捆绑吊打,刑讯违反纪律的知青,以致将他们打死而逼他们“自杀”,造成几起在全国造成极坏影响的恶性案件。

1师1团12营3连北京知青李子敬因与副营长吵架,害怕“批斗”,上吊身亡,9天后找回尸体,已经腐烂。团干部威胁其家长说:“你的孩子是上吊自杀,这是背叛党和人民。”有的知青打抱不平,向上级机关反映说李子敬是被逼死的,结果反映问题的信件落到营团,结果又将这几个写信的知青关禁闭。

1师6团18营2连一个重庆市知青被活活打死,重庆市分配办公室和家长多次写信了解死因,要求寄回遗体,却杳无音讯。

1970年11月,1师2团11营4连指导员郭志远以“横扫歪风邪气”为名,指示排长李本强等人对有“小偷小摸”嫌疑的上海知青蔡国庆举办学习班。事先,营长邓志恒即表示轮番毒打,猛击胸部,脚踏下身,行刑6个小时。蔡国庆残叫求饶,凶手毫无同情之心,最后将其活活打死,当时他只有18岁。案件发生后,直接打人凶手4连指导员被判10年徒刑,排长李本强(北京知青)被判10年徒刑,同案犯蒋世树判3年徒刑,主谋人营长邓志恒另案处理。

1师6团12连连长魏殿之,副指导员闭安忠,1972年5月,以“不好好劳动”“包庇阿飞”等莫须有的罪名,令上海知青徐禄熙“交待问题”。指挥下属将徐眼睛蒙上,口里塞上木灰,悬空吊在篮球架上,用木棒、锄把、鞭子、树桩毒打了2个多小时。捆徐的绳子被打断多次,徐苦哭哀求“不要打我的肺”“别打了,别打了,我叫你们爹妈都行”。毒打之后,魏某等人毫无人性地将徐禄熙丢入防空洞,几个小时后,徐悲惨地死去。案发后,主要肇事者魏殿之等受到团领导庇护,逍遥法外。一直到1973年在全国上山下乡工作会议上此事被暴光,才由云南省委、昆明军区党委检查组进行复查处理。


           ——书作《我们要回家》第五章http://www.hxzq.net/Essay/2327.xml?id=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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