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遭遇兵团知青(两篇) 作者:隐于市井


 


   初次遭遇兵团知青
  

傍晚收工,肩上挂着一担粪桶,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从街上走过。那粪桶很大,如果装满了,称过的,有198斤,加上扁担就二百多了。经过这些日子的锻炼,我消瘦的肩膀足以承受这份重量,而且,在挑担技巧上也有突破——疾走不用手扶、换肩不用手挡,号称双脱手。我是故意要穿越闹市的,在那个劳动最光荣的年代,没有人敢对我说个“臭”字,我似乎求得了一丝心理平衡。

那天,突然发现街上来了许多人,熙熙攘攘,就像我们刚到此地时的那种景象,我还以为来了新插兄。走近一看,衣着不对,不是我们崇尚的;口音不对,满口“伲上嘿”而不是“阿拉上海”。怎么上海郊县的人也要上山下乡,也到西双版纳来了?未等我满脑的狐疑理清楚。却见他们的流露出嫌脏嫌丑的神情,要知道,在这条街上,我挑着粪桶近食馆,也没有人说个“不”字。那个年代的我为了活得有点尊严,在平时的表现中显示了些许油气,为的是提升了自己的勇气,还在刻意装出一副霸气。我用眼睛瞪着那些敢对我瞧的人,他们一个一个避开了我的眼神。一小回合的胜利,还不能满足我的虚荣心,决定再露一手。

回到房间,匆匆换上我最克拉的衣服——套线衫裤,其实也就是最最普通的运动服。那时候,在东北那疙瘩吃香的黄军装,我们是不屑一顾的。我们觉得那有“联动”“五一六”的色彩,我们有自己的海派风格。我在马厩牵出一匹最高大的枣红马,跃上光溜溜的马背,轻轻提鬃拍臀,枣红马就一溜烟向街上跑去。

新来的兵团知青已经沿街开饭了,一个个装着菜的脸盆放在地上,每十来个人围在一起,蹲着吃饭。我的坐骑很有灵性,穿梭于人群中没有丝毫减速,一路奔跑着,从那些蹲着的人的头上掠过。其实马是懂规矩的,你不动,它是不会踩着你的。当那些准兵团战士惊觉,我早已跨过他们到了街的另一头了。这时的我得意的蔑视着他们此起彼落的惊叫,顾不得屁股疼痛(骑过不装鞍子的马才能领会),再次闯入人群。那时的他们已经站起来了,惊惶失措的看着我,我意识到不能再从他们头上跃过,因为队伍已经不安宁了,通常以动制静,是不会出事的,一旦队伍混乱,我的马不踩他们,他们也有可能钻到我的马蹄下,这可是要酿大祸的呀。我驾着马碎步走过,他们的避让,我的威风,成鲜明的对照,我的感觉太好了。这时,终于有一条好汉说话了:“农各个宁那能各能阿!”他似乎想发怒,可忘了该用普通话,那英雄气概倒是逗起我三分敬意。我转过马头对着他调侃“农刚撒,阿拉听勿懂!”此时,原本站在他身后的第二条好汉闪出来说话了:“依,伊是上嘿个”我回敬:“认得认得,小勐仑上海宁!”勒转马头往寨子扬尘而去。那盆里的东西想必是不能吃了。下乡第一餐大多都如此,还未意识到要珍惜盘中餐。

那时候,我们已来此已经有些时日,插兄们已经开始分裂,这样的事不能张扬的,否则会有人借机整我,马是集体财产啊,乱动不得!作为对枣红马的奖励,我在马的夜料里加了一碗盐水。

然后赶紧做晚饭,饭后还要为月光下跳舞的姑娘们捧场,然后还要学毛选,事情多着呢。

  


   深陷重围


    插队就是有那么一点自由,哪天不想干活了,歇着就是了,不就是少挣几个工分嘛。

有一天,突然心血来潮,去到一个偶然认识的农场知青那里走走,大概也算是革命大串联的遗风。究竟是勐醒还是勐远,记不清了。

惯常,走访农场,我会把我的马桶包装满礼物。或是四棵卷心菜,或是两只母鸡,或是一串香蕉。说起香蕉论串,标准的上海人还不一定明白,上海人买香蕉是一爿一爿的,每爿十几只,那一串香蕉就是长在一起的十几爿。农场人很喜欢这种对我们来说是随手镊来对他们却是有钱难买的东西,往往会拿出压箱底的罐头、烟酒回报招待。

走进那种竹篱笆做墙的平房——他们的宿舍,扔下马桶包,靠在床上,呼着熏条,悠哉游哉,任凭主人去准备饭菜。没过多久,只听得屋外人来人往,似乎有什么事情发生。透过篱笆墙可以看得见有人靠近,又走开。正在这时候,主人进屋来,脸色有点异样。

“啥体啊?”我以一种不耐烦的口气发问。

“伊拉扛,侬是小勐仑的对乏,要打侬。”他吞吞吐吐地说道。

“打哦?”我嘴上没说,心里一紧。若干天前的一幕幕出现在我脑海中。

某日,老宁波一个人在寨子,突然住所被一群农场知青包围,他拼死突围,却在后脑勺挨了一棒。结果颅底出血,送到医院昏迷了一个星期。后来醒了过来,急着要报仇,居然赤裸着身体,拿了一根棍子在大路上找人,至今还是口次不清,戆大一个。

某夜,电影场上,小王的屁股莫名其妙被人捅了一刀,幸好没有伤着要害,却也休息了几个月,据说行凶者找错了人,虽说行凶者判了八年,可是小王的屁股是没有人赔偿的。

唉,都是报应,哪叫那帮弟兄不知收敛,欺人太甚!

这里地形不熟,跑是跑不掉的。孤身一人,打也是打不过的。求饶是万万不行的,毁了一世英名以后怎么做人!我既没有练过拳脚,也没有厚实的胸肌,只有用我的看家本领,斗眼神了。我的脸,不威武,不英俊,却可以不哭不笑没表情;我的眼睛,不大,不很有神,却可以几分钟不眨一下。

我推门出去,下巴微抬,用最冷漠的表情环顾四周,向三五成群的人们走去,到距离大约三公尺的地方站定。同时留意可以操起来的家伙,可能的逃跑路线,辨别对方的首脑,万不得已就对头儿下手。依然是冷漠的表情,开始寻找对眼的目标。居然没有对手!人们开始渐渐散开。我裂开嘴角,似笑非笑。目送他们远去。

我不愿意相信是我的眼神让他们畏惧,我想,应该是正面相对,让他们看清楚,我不是他们的报复对象。

不管怎么说,这样一来,招待我的主人愈加佩服,几乎把我供作神明。

再没有作乐的兴致,吃饱了,赶往下一个熟悉的连队去了。

掐指算来,这事应该发生在71年,小勐仑已经创出了名气,招来了仇敌,好景不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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