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起一支烟 作者:又见炊烟


 

 

  点起一支烟    


    傍晚时分,突然接到朋友电话,程汀走了。听到这个消息,怀疑自己的耳朵。又问了一遍,证实无疑。

因为没有什么可以关注或允许你关注的事情发生。再加上一个个无聊的电视剧也看得习惯了。所以就越来越懒于敲字了。

即使偶尔有点感慨,原来熟悉的老三论坛,也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而不能一发心声。但看到周围熟悉的朋友,走了好几个,自己也渐渐的日暮途穷,再不留点痕迹,似乎也去日无多了。

于是,只有厚颜借花枝贵地,再发一篇小文,算是纪念我的朋友。花枝是时事论坛,我这里生张熟魏的,尽是花边文字,也就顾不了许多了。

程汀是上星期走的。朋友告知,他是与人喝酒后,出门摔倒,送医院没抢救过来,就驾鹤西去了。

程汀57岁,算是年富力强。没想到一个跟头,比孙悟空还快,就奔西天去了。命运真是无常啊。

我和他的认识,是在筒子楼。我们是顶层的邻居,彼此相近,只是隔了几个门洞。

八十年代初,凡结婚成家的,才能在大院的筒子楼分到一间房。三到四家共用一个单间做厨房。每层楼只有一个大水房和毗邻的男女厕所在一起。

我和他第一次见面,是在水房。此公抱着一个脸盆,脸盆里有些物件,放眼看去,品种单一,全是各种色泽暗淡的尼龙花袜。当时就有种讶然的感觉。

因为我打十八岁之后,无论冬夏,就没穿过袜子。于是好奇心盛,就顺着脸盆往上看,看到一张瓦刀脸。一副白塑料框圆眼镜,脸也白,身材也瘦,一身当时流行的四个口袋的蓝制服,是比较招人讨厌的那种呆板书生的样子。

我很鄙夷的看了他一眼,他的眼镜也在灯光下闪烁了一下,看不出啥表情,我们就这样擦肩而过了。

一天早上,我下楼开车,自行车后带是瘪瘪的,找人借了个气筒,要打气的时候,才发现气门芯不知让哪个孙子给拔了。这也太没社会公德了。当时把我气得七窍生烟,真感觉到有袅袅青烟从鼻孔和耳朵眼里往外冒。

转过身,我看到相邻的一辆24型女车,颜色俗不可耐,竟然是那种苹果绿,实在有碍观瞻。于是我蹲下身,很麻利的拔掉了前轮的气门芯,刚要起身,一双荷兰式三眼皮鞋来到跟前。

“哥们,够滋润的。”我抬头看看,是瓦刀脸。“是啊,这不是怕耽误上班么。”我摸出盒香山递了过去。

我看出来了,那辆颜色贼怯的车子就是他的。白眼镜呵呵一笑,接过我的烟。这孙子居然也抽烟!我想。烟很快抽完了。他从上衣口袋的工作证里摸出个气门芯,给自己的车装上,我帮他打气,我们算是认识了。不过也只是见面点个头,没有进一步深交。

又一天早上,我出门蹬车,却发现瓦刀脸在门口发呆,过去一看,他那辆著名的24型苹果绿女车,车前轮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给卸走了。

只见那车,前轮用挡泥板支着,后轮高高崛起,颇有后来新世纪大国风范。

我不是个幸灾乐祸的人,但当时也笑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瓦刀脸正好要出门办事,我就顺手将自行车给他了。我们都在院里上班,骑不骑车其实也无所谓的。

晚上还我车钥匙的时候,我到他家坐了下来。在明亮的管灯下,我注意到,他的脸型不但呈瓦刀型,而且左右不对称。说话时,喜欢笑,露一口的马牙,是那种灿烂的笑容,有对马牙没概念的朋友,可以看看刘威就知道了。

他结婚后,四川的老婆还一直没调过来,所以,在他屋里抽烟就没啥禁忌了。他的烟很凶,我也不弱,一晚上基本是两包烟的常态。当然,他那里还有酒,是泸州老窖。

喝酒的时候,他总要找出点下酒菜,比如半截蒜肠,几十粒花生。多数是太阳牌锅巴。我对这些东西嗤之以鼻,认为很三俗。喝酒哪有吃菜的道理。

因此,他嚼他的锅巴,我品他的酒。他很健谈,当然,我也很健谈。他的嘴角两边鼓着,因为整天说话,而有很明显的嘴角肌。他的嗓音不错,带有磁性的颤音。如果放歌,一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很让人折服。他会的歌挺多,但唱的少,主要是吹口哨。尤其是洗袜子的时候。因为水房有回音,于是就有余音绕梁的感觉。

他是上海人,北京长大。他的父亲是工人,不知咋地,58年就弄个全国劳模。后来就变成某研究所的总工了。他的母亲好像是音乐教师,教小学的。所以他就有点音乐天赋。

他的嘴巴好使,说是铁嘴钢牙,好像不过分。和他聊天,如果不及时打断,他可以连续四五小时不停,那语句,真如长江流水,滔滔不绝。

那时房子小,只有14平米,床放好,就剩一个放单人沙发的地方了。我靠在沙发上喝酒。他一般都是盘腿坐在床上,天气热,就光着膀子,任由胸脯子上的汗珠往下流淌。但脚上,必然套着袜子,不知是啥毛病。想起第一次见面,看到他一脸盆的袜子,也就不奇怪了。

上面说了,他的笑容很灿烂,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很阳光。很有感染力,自然就很有女人缘。

他虽然也算是玉树临风,但称不上帅哥。这样,就容易让异性放松警惕。在聊天中,很容易将对方俘获。

因为是上海人,所以,人就比较的细心。就是所谓的体贴了。比如,有一次,我们和新结交认识的,一个友谊医院的女护士过马路。程汀就站在她的身边,马路刚过了一半,旁边一辆三轮抢过来,他就一把拽住了那个护士的衣襟。三轮车从身边过去了,程汀的手还在女护士的腰上轻轻地搭着,那时路上车少,但程汀还是紧张的看着左、右马路,安全第一,程汀语重心长的说。脸上全是呵护有加的表情。过了马路,一直到走进饭馆,他的手就再也没从女护士的腰间挪开了。三天后,在语言学院边上,一家露天的凉面摊子上,我好像看到他和那个女护士很肉麻的,互相往对方碗里夹菜。怕惊着他们,我充满悲愤的掉头离开了。

最近研读孙子兵法,三十六计里有,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但我觉得还是叫顺水推船的好。因为,他的老婆,也是顺水推出来的。

据他描述,他和他老婆,同是四川南充一所大学的同学,那时,学校不怎么上课,但学工学农搞得热火。在一次乘船学工返校的途中,他靠着他们班的班花,灯光昏暗,且光线迷离。渔船柴油机单调的声音催人入睡。江水拍打船帮,单调而重复。他的神经却因此异常敏感。随着江水有节奏的击打,他的手一点点的伸进班花的上衣里面。天蒙蒙亮的时候,他身边的班花,已经完成了从少女到少妇的过程。

老婆的父亲,是泸州酒厂的厂长。从此,他的酒就没断。结婚以后,老婆到北京探亲,总要背着一二十瓶白酒,当然,我也因此受惠。不夸张地说,自打喝了程汀的泸州老窖,其他所有茅台五粮液衡水白干汾酒西风,在我的眼里,基本和狗屎差不多。因为那个酒,绝对是不掺任何杂质的。这和市场上销售的绝对不可同日而语。

程汀结交的朋友很多,可以说三教九流。在学校,他的老师,很欣赏他,常常拉他到家里吃饭。后来,那个老师,也调到北京,好像是第一批去南极探险队的队长。看电视的时候,程汀常常指着某个穿一身羽绒服带墨镜的人说,那就是他的老师。哥几个面面相觑,纷纷点头,也觉得是了。

程汀是工农兵学员。那时也查三种人。三种人夹着尾巴,惶惶不可终日。因此,工农兵的日子有一段也不好过。

程汀是个聪明人,字写得很好,对数字也极敏感,记忆力也强,可以说是过目不忘。工农兵学员的业务考试,他当然是没问题。成绩下来了。他的英语15分,高等数学5分。那个老师我认识,私下我问老师。英语就不说了。我听程汀说,他的数学卷子全都答了,怎么才给这么少的分呢。老师告诉我,问题是,他没有一道题是答对的。之所以给他5分,就是因为他全答了,而且字迹极为工整。

程汀的酒量不错,我基本就没看到他喝醉的时候。初步估计,应该是一斤半的白酒。啤酒那就是当水喝了。他的酒德不错,从来没有因为喝多了而骂人,或与人争执。院里有个四五英雄,是在工体批斗第二个被揪上台的,父母都是北大教授。但那小子有个毛病,就是喝完酒,喜欢随地而卧。不管是泥是水,只要方便就行。程汀和他对酌,时常就陪他躺在饭店门口的煤堆前聊天。煤堆上有饭馆倒的泔水和垃圾,但清醒的程汀也就顾不得许多。所谓舍命陪君子,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

由于四五英雄曾经侧面打听过我,我也就对他有些兴趣,也有想通过程汀结识的意思。记得当时石家庄有个造纸厂的姓马的企业家,他评价一个人的好坏,主要是看他是否有孝心,他认为,对父母都不能尽孝,这种人就根本不能共事。更别说做朋友。我问程汀,个人品德因人而异,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那么,那小子对父母如何呢。程汀一般说话比较中庸,但这次却例外。明确的告诉我,他对他的父母,基本上和对桌上的抹布差不多。想用就拿来擦一把,不想用,就丢到垃圾桶里。我听到这里,当时可以说是目瞪口呆。于是也就断了和他认识的念想。四五英雄果然出手不凡,培训中心英语班,他不到半年,就把英籍外教搞到手,之后,就结婚出国了。三四年之后再见到,已经由一个文弱的白净书生,变成皮肤粉红的胖子了。据他说,是生牛排吃多了。

86年的时候,能看毛片是很艰难的事。有很多先驱者,不惜以身试法,因为看了毛片,被人发现,除了罚款,还要判六个月劳教。代价是相当惨重的。当然,开除公职的事也是有的。一次上班,突然见到一个干校的朋友,是个部里老总的孩子,在干校时,他戴顶哔叽军帽,帽沿赵本山一样耷拉着,看人虎视眈眈,气宇轩昂,也透着孤傲不群的意思。我在他所在的情报室聊天,碍着其他借阅资料的人,没有尽兴。总想找机会推杯把盏,好好叙叙彼此认识的朋友分别之后的变化。但我再找他的时候,因为他看毛片,被调离单位,从此再也没见到他,给我留下了遗憾。

毛主席教导我们,成千成万的先烈,为了革命的事业,在我们的前头英勇的牺牲了,让我们踏着他们的血迹前进吧。既然毛片有如此魅力,我们为什么不能看呢。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搞到一盘所谓过路片的法国毛片,这是一个小子坐出租车专门送过来的。出租车钱很贵,钱当然是我付了。拿着这盘录像带,我心情激动溢于言表。然而问题来了,没有录像机,于是,我和程汀,就骑着自行车,赶往新街口附近的新影宿舍,哪里有我们认识的一个朋友,从他家里,搬出了当时堪称贵重的录像机,装进纸箱,垫上泡沫,小心的捆在自行车后架子上。于是,在西天的晚霞中,我们一路兴高采烈的回到院里。

然而问题又来了,有了录像机,没有彩电。于是,又四处找人,最后,在一个朋友家里,看到一台18寸彩色电视。他的老婆很不友好地怒视着我和程汀,在那种咄咄逼人的目光下,我们只好七手八脚的把电视机小心奕奕的抬出去,为了表示对电视机的爱惜,我们也不敢往自行车上放,生怕碰掉了烤漆。于是,一路倒着脚,经过几栋楼,再搬上我们居住的五层楼。程汀的老婆正好探亲在家,我们又挨家挨户的问,总算找到个老婆回娘家的邻居。

接上电视和录像机,调试了近半小时,才弄出两条竖直的白道。水过地皮湿,凡是惊动过的朋友,大家都拿着板凳或靠或坐,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视。有心情激动按耐不住的革命同志,就拿出烟卷,殷勤的散发着。一片雪花之后,影影绰绰的出来几条白色的人形,于是有人轻声地咳嗽,是哪种很不自然的干咳。背景音乐出来了,断断续续,若有若无。大家屏住呼吸,两只眼睛狼样的朝前突出,嘴巴是张开的,不知谁吸溜下嘴巴,肯定是有口水流下来了。又过了几分钟,一条似乎是赤裸的人,也没看清男女,象一只大鸟一般从荧屏上飞过。之后,似乎进入正片,但图像成条状,就像窄窄的宽银幕,可能是制式不对,人都是放倒的。我们所有人只好歪着脖子看那里面的图像。这个录像带,还他妈带压缩,贼长,整整放了三个小时。但从始至终,谁也没看清一个完整的人。翌日清晨,哥几个上班都是歪着脖子,好几天才矫正过来。

筒子楼的夏天不是太好过,尤其是我们住在顶层的住户。白天上班,单位有空调,不觉得什么,晚上回家,那屋里可不是一般的热,楼道里没有一丝风,只有各家公用厨房飘出来的油烟。

我这人生物钟和别人有点不一样,每到晚上九点,头脑才开始清醒,子夜时分,才是最兴奋的时候。可这时,周围的邻居往往都入睡了。我在床上躺着,实在睡不着,就只有爬起来,拎上半瓶白酒,记得那时手头上,时不常的总有莲花白,应该是亲戚送的。

楼道黑乎乎的,昏暗中摸索到程汀的家,砸半天的门,才把他从梦中叫醒。他擦去眼角的移目糊,再从枕头下找出眼镜戴上,倒上酒,各自坐在沙发上,我们就天南地北的乱侃起来。我数次一两点钟找他,他都是昏昏沉沉的开门,笑呵呵的倒酒,从来没有一丝的不耐烦。

此种胸怀,老实说换作我自己,正在黑甜乡中,被人唤醒,我杀人的心都有。并非我恶毒,我想别人其实也和我一样的。比如他有个朋友,我们聊天时,可能是他对这话题没兴趣,常常自己就歪在床上睡着了。当我们扯得意兴阑珊时各自分手,我总要连续招呼好几次,与来此留宿的朋友告别。我觉得,临走时,与人告别是一种修养,并长期保持着这种修养。

有一天,程汀告诉我,那个在他家留宿的朋友急了。说你认识的那孙子有毛病吧,,每次我都睡着了,还他妈的和我打招呼。害得我一半夜的,总也睡不好。后来知道,他的朋友有失眠症。奇怪的是,总能在我们每次聊天时入睡。

其实,每天见面的朋友,哪有那么多的话题好聊,但碰巧我和程汀都能无事生非,再没意思的小事,也能反复的说个没完,现在想想,说是长舌妇或复读机,一点不过。怪不得程汀的朋友容易睡着呢。

但我隔壁门,和我一个厨房的邻居,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男主人在中科院工作,神经有点衰弱。女主人则在我院机械所上班。每天手上总攥个话匣子,听英语。

因为一个厨房,女主人跟我比较熟识,有时候,我刚烧好一壶开水,手里拎着正准备进家门,碰上女主人,就在走廊聊上几句,女主人也是个话涝,能够非常巧妙的变换话题,使谈话延续下去。常常是我和她聊完,推门进屋沏茶时,发现一壶水已经凉了。只好又颠颠的跑到厨房重新将水烧开。

有一段时间,我女儿在五一幼儿园全托。趁此机会,我把老婆赶回娘家。程汀就来找我,他的嗓门大,我的耳朵有点背,说话声也不小。隔三差五的,我们就聊上一回。这样的状况,持续有半年。

半年后的一天,我因为有块吸水石不想要,给了邻居男主人,并顺便参观了他家的恐龙蛋史前鸟宣德炉及各种怪石。寒暄过后,他突然语调平缓,面带微笑的说,你和程汀真能聊啊。我感到诧异。不知为何有此一说。只听他缓缓道来:由于一墙之隔,你和程汀每次聊天,我这里都能听到。第一次你们聊天时,我就在隔壁想,等你们聊完之后再睡觉,可是左等右等,忽然奇怪窗外的颜色变白了,一看表,已经是临晨六点了。从此以后,你们聊天,我都是塞了棉花睡觉。听他说完,我连叫惭愧。但我依旧我行我素。我们后来成为很好的朋友。如今向来,如此平和的心态,没有向佛之心,是很难做到的。

程汀和他老婆,是大学恋爱结婚的。为了把他老婆调回北京,不知费了多少力气。结婚八年,他老婆终于调到我们院,和他同在一个所。他们有个儿子,聪明也调皮。长得像小龙人,平时吃东西,狼吞虎咽。当妈的看到,很是心痛,尤其是吃高级点心的时候,总不忘在旁边大声提醒。儿子刚拿起点心,吃上一口,她就棒喝一声,六毛没了,再吃第二口,一块二没了。总在旁边数数。他儿子后来老打饱嗝,估计就是当妈的给吓得。

他老婆调到北京后,每次回四川娘家探亲,都是程汀接送孩子,做晚饭,并带着一起睡觉的。我和程汀聊天时,经常看到他儿子玩累了,象一张老虎皮一样,摊手摊脚的趴在床上,发出轻微的鼾声。

这种又当爹又当娘的日子,我看着都替他心酸掉泪。但这并不妨碍程汀忙里偷闲沟女泡妞的活动。印象深刻的一次,是我和我所的一个朋友去外地疗养,在无锡认识一对小姐妹。来年夏天,就相约北京,来找我们了。我的那个朋友,虽是单身,但在单身宿舍,也不是很方便。而我也是成家的人,多有不便。我们和程汀一说,他倒是非常热心。春风满面的就迎到他家了。

程汀与人是自来熟,再加上他朗朗的笑声,非常有感染力。洗尘接风酒吃到一半,那对小姐妹就被程汀迷得不知东西南北了。小姐妹是住在隔壁一个朋友腾出的房间。但临别时,清晨我找程汀,却发现其中一个姐妹,是从他儿子身边爬起来的。这样的风流性格,难保他和老婆能到白头,离婚几乎是必然了结局了。

记得八几年有本书,叫《血色黄昏》,是杨沫的儿子写的,应该说引起不小的轰动。看到书里描写的主人公铮铮铁骨,尤其是一套西洋组合拳打得极好。就有想一睹风采的冲动。恰巧他在公主坟售书签名,于是,我就拉着程汀去了。看看时间尚早,我和程汀就在一个酒馆喝了一瓶红酒,之后,直接走到售书排队的前面,有两个可能是老鬼的朋友,事儿妈似的让我们后面排队,我就说,我找老鬼有事面谈。挤到老鬼面前,我从口袋里拿出个手写本,很恭敬将手稿交给他,希望他斧正。不记得和他说过什么了,之后,我们就打道回府。这一次见面,让我很失望。原来以为老鬼身材伟岸,星目朗眉。没想到,身高也就1米6多点,和新版红楼中的贾母一样,又黑又瘦、尖嘴猴腮。这就让我想起刘半农,一首叫《教我如何不想她》的新诗,勾起多少少女梦中的惆怅,结果作者是个黑胖子。

有意思的是,程汀后来居然也成了某部电视剧中,一个人物的原型,那部电视剧里,他叫郑桐。

回想起我和程汀在一起,基本上就是吃喝玩乐。就是所谓的酒肉朋友。但这种朋友的交情,我却觉得弥足珍贵。人与人之间,其实是有个气场的。我和他一起,彼此一唱一和,狼狈为奸,配合是相当默契的。其实,论交情,和他过从甚密的人也有几个,但我和他,在聊天上,是天造地和的一对。好比相声的逗哏和捧哏。有我他发挥的淋漓尽致,有他我也能够巧舌如簧。

俗话说,言多必失。他的毛病也就是比较喜欢吹牛。然而,不吹牛算男人么?阿Q说他姓赵,也许赵匡胤是他二大爷,先前家里也富过。这些话,对他的朋友,比如小尼姑或者吴妈,并没有造成损害。

九十年代初,能折腾的主儿,腰里常常别个BB机。程汀追求时尚,当然算是走在前面的人了。他的机器一叫唤,哥几个就很庄重的催他,赶紧的,下去打电话。在楼下传达室,他和人说起来,那话就没边了,有次我恰巧在旁边听到几句。嗨,别提了,最近挺闲在的,也就是和李嘉诚喝喝啤酒,跟包玉刚吃下午茶,没啥正经事啊。对了,独联体一个副总理给我捎了十万吨盘条,七个圆的。装了一船,现在正在海参威往这开呢。你要不要?老毛子的东西,质量差点,可是价格便宜呀。你问啥时能到?听说过天有不测风云么,我负责任的告诉你,如果没有九级风浪,比如海啸或二战中的残留水雷,应该如期到达吧。对了,你那的输油管线铺好了没有哇,抓紧那,我这里有一船队的原油过来了。浩浩荡荡的。什么?规模,大了去了,郑和下西洋知道吧,比那气势大多了。

那时候讲究,是条汉子,就不挣有数的钱。企事业单位,基本都是老弱病残。有点能耐的,总要谈点生意,做点买卖。甚至能在一个街边饭馆炒菜,也引以为荣。至于这买卖是否能做得成,没有人太关心。如今想想,也就是过了个嘴瘾。

我在那时候,也在朋友的公司,当个挂名老总,抽着万宝路,套身朋友在加拿大跳蚤市场给我买的西服,身边有两个女秘书,每天打的上班。两年混下来,一分钱也没挣到。又乖乖的回原单位上班去了。

程汀却没有不归路。竟然和单位辞职了。他做了无数笔生意,成功的一桩,用他自己的话说,竟是我介绍的一个最不可能谈成的朋友的计算机生意。

我那个朋友,澳洲留学,其实是开卡车拉货挣钱,一次在森林边缘,差点没被烧死。几次要自杀,整日酗酒,本来出国前承诺送我套家具,结果两年后返回,送我个打火机。后来在他妹妹的帮助下,在中关村开个公司。阴差阳错,我介绍他们认识,居然做成了程汀第一笔生意。

程汀走了。这几年我和程汀基本断了联系。后来知道,他辞职后,与台湾商人做一笔宝石生意。因为金融危机,手里的石头没有出手。他基本上生活自理,住在一个通过我认识的朋友那里。有时候,他连房租都交不上,我那个朋友也就不去催他。知道英雄总有落难时。

程汀自从辞职离婚,可以说身无分文,但他的女人缘总没断过。他走之前,身边还有个小他十几岁的一个女博士生。我看过模样,不但周正,应该说还有几分姿色。一直闹着要和他结婚,但他好像没答应。

去年,我到租他房子的朋友处,夜深人静,突然十分的想念他,想和他聊聊。于是,让我的朋友打他的手机,他立马从昌平风尘仆仆的赶回来了。可惜,当时我已经喝了太多的酒,他来了以后。我已经是昏昏欲睡。我们没有聊起来,谁想这一次见面,竟然是永别。我实在是感慨系之。心中竟有血泪迸出。

我和程汀,从此阴阳两隔。过去,今天,以至未来,我再也找不到能和我一起,无拘无束,胡说八道的朋友了。程汀,我永远的怀念你。望你一路走好!我在这里,点上一支烟,算是给你上香了,也表示我对你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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