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恩事件给我们的另一个启示 作者:孙尔台


 

 卡恩事件给我们的另一个启示

最近有一则重大的新闻轰动了全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卡恩,14日在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的法航班机上被美国警方带走,原因是他在下榻的索菲特酒店涉嫌对一名女佣实施性侵害。卡恩是个国际上举足轻重的人物,他是法国政府的要员,又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总裁,可谓有一言九鼎之尊,据说还是下一届法国总统的有力竞争者。一个想当总统的人在外国被捕,站在上法庭上接受审讯,法庭还拒绝了他妻子提出的1000万美元的保释申请,就是要让他蹲在看守所里现现丑,吃吃苦头。不过今天刚刚看到一则消息,说卡恩辞去总裁职务后,美国纽约曼哈顿刑事法院已同意他的保释申请,保释金仅为一百万美元,只是在保释期间必须携带24小时的电子监视器。这真是耐人寻味的事情。

美国人这次的行动之快,也令人乍舌,14号犯事后随即逮捕,16号就开庭审讯。检方在一天内就罗列出了七项指控,即两项一级刑事性行为、一项一级强奸未遂、一项一级性虐待、一项二级非法监禁、一项三级性虐待和一项强行接触。据说,如果这些罪名都能成立,那么卡恩将要面临的是74年零3个月的牢狱之灾。这真又有点从重从快的味道了。

更不可思议的是,此事发生后,法国政府并没有发表什么声明,也没听说有什么外交上的斡旋。大家关注的目光只在谁是卡恩的接班人这个问题上,人情冷暖,让人不寒而栗。只有卡恩在大呼冤枉,还说他一直受到监视。特别是在竞选总统的问题上,金钱,女人,以及犹太人的身份都可能是他的障碍,所以他预估到他很可能会落入一个“甜蜜的圈套”。故事被说得有点扑朔迷离。

但卡恩肯定不是马克吐温笔下的安分人物,即使是中了别人的的圈套也只能是他咎由自取。因为他历来绯闻不断,我对他一点都不同情,也不想关心他会有什么冤屈。反正6000美元一天的宾馆住腻了,换个看守所的房间住住,对于他这样的政治家来讲,也是一种难得的生活体验。我之所以想说这件事,只是因为我对这个74年零3个月的刑期感到好奇,这大大地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在咱们中国强奸未遂这类案件会判多少年呢,我刚刚在网上查了一下,答案就是最多三年。由此我就想到另一个问题,在这方面咱们中国的刑法是不是过于宽松了。我曾经问过一位中院的同志,我们现在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是20年,但这可能就是50年代时定下来的标准,因为那时候人的平均寿命也就是50多岁。而现在人的平均寿命是多少呢?应该是70岁以上吧。据说有的死缓犯真正坐牢的时间,从死缓到无期,再有几次减刑,最短的也就是十二三年。所以有很多人出来的时候还是正当年啊,不仅有精力体力,还有犯罪的经验,以至于“进去过”就成了一些人在黑道上混混的资本。有人甚至还公开威胁抓捕过他的公安干警,说等我出来后再找你算账。最近一对父子公然在街上把警察活活地打死了,所以警察一时间就成了弱势群体。虽然打死警察可能不是他们的本意,但敢于往死里打确是他们的本意。因为他心里有数,反正打伤人也判不了几年。就是坐几年牢出来还能照样做他的生意,过他的好日子。

为什么不能关长一些时间呢?关键还是因为成本问题。因为监牢里也养不起闲人,还必须让他们回到社会上自食其力。而且监狱是个改造人的地方,总得让人有个奔头才有利于改造。改造得不好,出来后再犯事,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再抓起来也不迟。这个观点固然有它的道理,但从现在屡犯屡抓的情况来看,对犯罪分子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犯罪。这话可是毛主席说的啊。

还有一个相关的问题就是死刑问题。我们现在为什么对死刑判决控制得很严,包括一些贪污上千万的人都可能只判个死缓。而按刑法的规定,贪污十万元以上就完全可以判死刑了。于是有人就因此批评说这是官官相护,是刑不上大夫。其实也不完全是那么回事。说句难听的话,政坛上倒了一个人正好腾出一个位子,傍边的人高兴还来不及呢,这就是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希望你倒台的人多得很。而我们之所以控制死刑,主要还是考虑外部因素。因为现在国际上取消死刑是个趋势,这样做也是尽量避免敌对势力老是拿这件事来找碴,就是关于人权的问题。但我认为与国际接轨也不能片面,一定要有与之配套的法律制度。比如国外的终身监禁,比如美国的一百多年的刑期,比如这次卡恩仅仅是因为强奸未遂就有可能被判74年零3个月的刑期。尽管只是传说,但我觉得还是有些道理的,否则法律怎么能起到威慑、打击犯罪分子的作用呢。

虽然我对死刑的态度是能不判也行,但所谓死罪可免,活罪是不能免的,所以我认为中国的刑期应该加长了。比如我们的死缓犯就按照美国的强奸未遂罪来处理,判个70年也不应该为过吧。不过有个案子就难说了,就是药家鑫的案子。因为他这次闯的祸太大了,突破的底线太深了,捅出的血太多了,所以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情感上大家都无法接受。人浑到这个地步,就是上帝也没法救他。唯一能给社会留下一点教益的,就是关于下一代的教育问题。

另外再说一句,关于醉驾入不入罪的问题,我倒是有个和稀泥的办法,就是对那些情节不严重的醉驾人员,确实可以不判实刑。毕竟判实刑是个终身都难以消除的污点,不仅会影响个人的一生,也会影响到一个家庭的安宁。那么怎么办呢?我建议不妨把拘役改为监外执行,凡情节轻微的醉驾者一律到社区参加劳动数月。白天打扫卫生,晚上排队巡逻,每天只能吃盒饭。虽不用穿囚服,但身上都要有醒目的标记。而且服役期间不得回原单位上班,包括公务员该开除的开除,决不姑息。也不得从事任何有报酬的经营活动,包括家庭的个体经营活动。如果还是不服从管教,那就是执迷不悟了,到时再入罪判刑也不迟。就像卡恩那样,咎由自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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