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传珩:辛亥革命百年反思——只有宪政才能给政治斗争有序空间 作者:荷萍搜集


 

 辛亥革命百年反思

    ——只有宪政才能给政治斗争有序空间

作者:牟传珩

来源:google网上论坛http://groups.google.com/group/minzhuzhongguo2009/browse_thread/thread/d42413f7c3fb23ef/4d8b2b8bfe070bf6?show_docid=4d8b2b8bfe070bf6

只有反思辛亥革命,认清暴力革命揠苗助长导致专制的必然性,才能从根源上澄清“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伪道理,才能回到孙中山的“民权立国”这个辛亥革命的核心理念,彻底摒弃一党天下、“以党建国”的红色价值观和当下社会推行的权贵资本式改革。这才是今天我们纪念辛亥革命百年所应导出的变革理由。

近代中国,人民一直处于被暴力劫持和主义利用的政权争斗之中而从未停歇,人民也早就厌倦了以自己的自由为代价来诠释“胜者为王”的伪真理轮回。人民对统治者正当性和执政资格合法性的追问,就是从中国人民追求宪政梦想的那一天开始的。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的统治者们多被以“革命”名义,用暴力的手段,虽几经政权更替、旗帜变换,但宪政梦想却至今不得实现。如今辛亥革命百年纪念的事实更是证明:实现宪政的目标,辛亥革命没有做到,苏维埃社会主义没有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没有做到。

100多年前,大清王朝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从这一天起,这个龙图腾的国家,就有了追求宪政的梦想。清末《钦定宪法大纲》虽不是一部民主性的宪法,但它的发布毕竟启开了中国的立宪道路,这一路走来的岁月,充满着腥风血雨,至今历时100多个春秋。在中国,历史上宪政思想的最早鼓吹者是以康有为为代表的维新派。早在满清末期的“戊戌变法”中,康有为们就把制定宪法视为变法的总纲领,康有为在上呈给光绪帝的《日本变政考》文中称,“变政全在定典章宪法,日本如此而成效大著,中国今欲大改法度,可采而用之。”而最早鼓吹君主立宪思想的当首推梁启超。1901年6月,梁启超在其发表的《立宪法议》一文中说:“现在世界上有君主专制、君主立宪、民主立宪三种政体,而‘君主立宪’者,政体之最良者也”。研究梁启超的学者沙培德认为:梁启超是个立宪主义者,他关心的是权力的制衡和政府的管理以及一套有序的秩序。至于谁拥有权力,都不重要。他相信,只有宪法秩序才能给予政治斗争有序空间。重宪政和法治甚于民主,这是梁启超为代表的中国立宪派渐进变革的共同立场。

然而,在100多年前,当甘地在南非搞非暴力抗议活动,日本明维新初获成功时,孙中山等却在南洋创办激进刊物,孕育暴力革命,直至后来发动革命党人武装起义,推翻清朝的专制统治,结束了中国长达两千年之久的君主专制制度。虽然,孙中山先生所倡导的“民权立国”,至今仍有时代意义,但其最大的偏执是以激进主义与暴力革命手段,来解决“谁拥有权力”的问题,这便导致了其具有普世价值意义的“民权立国”,成了空中楼阁。当时的孙中山先生和其他革命党人,虽也接受了西方正面积极的思想,倡导中国建立一个宪政共和国,但被称之谓“民主之父”的孙中山先生,却困守于“非黑即白”的“对抗哲学”,迷恋暴力夺权,把革命的出发点立于“谁拥有权力”。因此革命党人甚至不能容忍被称为社会改良的“康梁变法”。最早把“自由思想”引进中国的严复都认为,“今夫亡有清二百六十年社稷者,非他,康梁也。”而孙中山却以其激进性革命意识认为,他们“为虎作伥,其反对革命,反对共和,比之清廷尤甚。”梁启超曾在日本托徐佛向革命党人传递和解之意:“以后和平发言,不互相攻击可也”,而孙中山却以为“革命与保守,理不兼容,势不两立……如黑白之不能混洧,东西不能易位,革命者,志在扑满而兴汉,保皇者,志在扶满而臣清,事理相反,背道而驰,互相冲突,互相水火”。

由于孙中山这一党同伐异的思想,竟导致在海外捣毁对方集会和暗杀对方成员的悲剧。之后,从帮会秘密组织发展起来的国民党,在接受苏联的指导以来,开始“以党义建国”,实质上意含了思想的控制。这便导致了辛亥革命在民国建立之初,就忽视多元包容的政治生态与分权制衡的宪政规则的建设,致使宪政秩序迟迟未能建立,由宪法所体现的权力分立与制衡制度始终没有到位。1924年国民党“一大”之后,孙先生曾指出:“余之从事革命,建主义为标的,定方略为历程。所谓主义,即三民主义;所谓方略,便是军政、训政和宪政三大历程。军政时期即“以党建国”时期,训政时期即“以党治国”时期,宪政时期再“还政于民”。然而,事实上“以党治国”建立起的民国政治生态,已经很难再“还政于民”,落实“三民主义”了。由此可见,民国时期虽有宪法,但无宪政,国家政局始终处于“革命”与动荡魔圈中。辛亥革命的那个时代,中国的政治变革,始终让争斗压倒宪政,让威权压倒自由。

在近现代中国,宪政发展史上主要表现为三种不同的价值趋势:一是戊戌变法所代表的社会改良主义,其基本特征是虚化满清皇权前提下对政府进行宪政改良;二是辛亥暴力革命推行民主主义,其基本特征是取消帝制,建立共和,通过军政、训政,来实现宪政;三是用共产革命方式夺取政权的专政主义。第一种主张由于不愿意改变封建帝制,最终导致王朝覆灭。第二种主张由于暴力革命必然与暴力镇压相伴,很难形成多元包容的政治生态与分权制衡的宪政规则,以及国家客观上处于长期战乱,共产党进行暴力夺权,而无法实现。事实上,国民党长期实行“军政”和“训政”,一党专制,压制民主,宪政反成为中国共产党打击国民党的有力武器。最终,中国竟在暴力斗争的强弱对比中选择了第三种主张——用共产革命方式夺取政权的专政宪法主义。这就是中共声称的“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理由。

中国共产党武装取得政权后,早期虽提出的“新民主主义宪政”的概念,但很快被“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取代。从此“宪政”一词在中国共产党的话语中消失。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开始使用“人民民主专政”一语,1954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中使用的都是“人民民主专政”,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中的核心概念是“无产阶级专政”。然而什么是“专政”?对此,列宁给出了标准答案:“专政就是……不受限制的、依靠强力而不是依靠法律的政权。”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后的政治转型时期,要求与抵制宪政价值观的两种思潮产生了冲突。然而,中共当权者只是在经济发展的层面上,围绕稳固一党专政既得利益的轴心展开改革,因此每当改革发展到涉及政治体制的深水区,改革就陷入僵局,面对来自辛亥革命就已经开始了的宪政转轨的政治要求,执政党的政治领袖们始终采取回避态度,即借“稳定压倒一切”托词和“不折腾”的战略,规避宪政改革呼声。中共当今的“改革”依然有不可动摇的两条:一是“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不能变;二是一党独尊,享有绝对领导权的地位不能变。显然,当今中国的所有“红色记忆”,都是辛亥革命百年来宪政探索不断挫败的历史记忆。中国历史上从来不乏激进革命与暴力夺权活动,但却从未真正建立起宪政民主的原因究竟何在?其实权力的更替与制度的变革是有联系的,但不能等同。前者只要力量对比一胜一败便可解决;而宪政制度的建立,则需要各种力量的制衡与妥协,并建立起规则的平台才能完成。

迄今为止,中国几千年的对抗性历史,都是暴力选择变革的历史,是以政治力量强弱对比决定胜负的历史。当一种暴力的强度超过了统治暴力,便取代了它的合法性,冲突力量之间只有胜负决择,没有“相互妥协”共同建立规则的事实。现代中国不就是国民党意在吃掉中共(称共匪),共产党意在吃掉国民党(称蒋邦),何谈共同认可的民主规则、制度与秩序。从社会管理的角度理解,人类在如何产生权力、行使权力和约束权力、保障公民权益的道路上,付出了血的代价,宪政就是这一探索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宪政民主实质上就是体现国家集合意志,确保“主权在民”价值理念落实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规则、制度与秩序的统一。由此可见,宪政民主制度的本质就是要形成“主权在民”的国家集合意志,而不是革命者单方或一党一派的意志。在主要借助各种政治组织力量推动历史进步的当代社会,国家集合意志形成的前提,就是决定国家政治走向的各主要竞争力量,用协商的方式,达到共同妥协,形成集合意志的规则平台而不仅是解决“谁拥有权力”的问题。

今天,辛亥革命转眼百年了,至今中国仍没有实现宪政民主,这不能不让我们反思,辛亥革命的原点就有问题。虽然,辛亥革命提出建立民主共和的目标,具有历史正当性的一面,但也有其封建主义、激进主义与迷恋暴力的意识出发点与方法论层面上的谬误一面,以及辛亥革命后的新上流社会和特权阶层取代了原有的满清贵族,社会各政治力量对抗以及上流社会和下层民众的冲突仍然没有得到缓解,民权社会根本理念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现实问题。由此可知,暴力革命表面上看虽然轰轰烈烈,但实质上却是揠苗助长,导致专制畸形的社会生态延续至今,反倒是渐进改良的明治维新,让日本在一百年中建立起秩序的平台,波段式地稳步前进,最终成就了他们世界顶尖的发达国家。这个史实,值得我们今天很好地反思。因此,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既要肯定孙中山的民权理念与所创建的革命党,较之共产党及红色暴力先进、民主、积极得多,但同时也要认清辛亥革命为解决“谁拥有权力”而采取的激进主义与暴力革命,今天也成为了中共红色意识形态开发援用的政治资源。眼下,红色意识形态已是千疮百孔的中共,不得不借辛亥革命百年“隆重纪念”,为其“枪杆子里出政权”追寻逻辑联系。因此,我们只有反思辛亥革命,认清暴力革命揠苗助长导致专制的必然性,才能从根源上澄清“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伪道理,才能回到孙中山的“民权立国”(“民权者,平等之权利也”无民权即无民国)这个辛亥革命的核心理念,以彻底摒弃一党天下、“以党建国”的红色价值观和当下社会推行的权贵资本式改革。这才是今天我们纪念辛亥革命百年所应导出的变革理由。

 

天津石家大院

荷萍

UID 2精華9積分90帖子679閱讀權限 100註冊 2010-10-22用戶註冊天數 280用戶失蹤天數 0狀態在線#5發表於2011-7-23 15:35資料文集私人訊息辛亥革命的另类解读辛亥革命的另类解读作者:刘自立我们今天纪念辛亥革命,正是为了拨开所有的谜团,回到辛亥革命爆发的那些原有因素上去,并且解读,何以当时的社会存在那些因素;而绝对不是枉顾那些因素,用一种虚构的是非观念,以附会毛主义革命之虚妄。

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征文近来,加拿大人为该国究竟应该实行共和国还是君主国,争论不休。这里,派生出中国人百年前,关乎中国人要建立共和还是君主国(维持之)的争论。其实,退一步讲,共和之法国和君主之英国,在国体上,固然两样,但是其政体之民主性质则同一——这就是问题本质的解答——实行“君主之共和”,也不是没有可能和没有理性的说法。法国革命后,夏多布里昂的说法,应该是这个革命解构的现实的和理论的最好说明:我们不要极端皇权,也不要极端革命。于是,英国之弑君传统批判,在法国的革命赞歌里,变成另类声音;而法国对暴力传统的反思,在肯定君主时期的三级议会模式中,和英国人革命时期争取恢复议会机制,殊途同归——一只要统治者认定议会的复活,君主之去留,不成问题。这样,在这个政体解决的国体课题里,共和之概念得到最广袤的诠释。这个诠释就是,共和的人民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它包括各阶级财产乃及人权。政党政治,是测试这个政体的唯一前提。没有这些因素,共和等于0和(如,中共国和苏维埃——因为他们是各阶级的0和)。在此世界革命前提下(含世界君主制度前提下),再来考量中国革命和辛亥革命。事情,难道不是一目了然吗?

我们分成几个层次来商榷这个课题。1,中国革命的性质问题。中国革命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之所以如此称谓,因为我们为1949年以前的革命,定性如兹:他是循环和运动于一种专制主义政体中的革命。这样的革命,基本上完成改朝换代的目的——而改朝换代,之所以可能,又因为革命之人天旗帜——顺天应人性质锁定——这是中国历史的发展可能性之前提。细致而论,这个人道和天道固定了中国历史并不走上无法无天之轨迹的约定(虽然,这个“约定”不是中国传统用词)。基本考察这个转折,我们可与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前革命转折和后革命统序,都是建设在上述世界各国转折历史、那些不可须臾缺乏的要素中。其皇朝和新贵的崛起,本是潜在于旧朝的、在朝和在野的,各阶级势力并未消亡之故——在那样一个社会结构里面,朝代和皇室和贵族和民间和知识分子互动互源,不能也无法终结之,如消灭之后来的极权主义社会(无社会)。秦汉,隋唐,唐宋以来,所有这些朝代的更替,都是前朝不可以、也无法剿灭各阶级存在之制度使然。无论是刘邦,项羽还是李世民,赵匡胤,他们的造反和革命并不是一个阶级消灭一个阶级的革命,而是他们集合和笼络各个阶级、阶层、人物和势力,实行再组合再革命之故。我们传说中的演义,史料和正史,及时记录了这样的各阶级组合崛起,消亡重组之变化过程。所以,将中国历史只是称之为农民起义改变了一切,完全是阶级立法和马列取证的伪证之道。

2,在此转折和革命期间,前、后、中间的历史运动和历史人物,都在实行一种亡国不亡天下的道义服从和天意皈依。这是我们称之为,中国人革命,不亡天则的、类似法国英国革命不亡上帝的那种革命-天道一统论。这个法则,其实,就是要实行历史主义的本国传统。于是,在基督教,天主教和东正教的演义过程里。这个西方(含俄国)的天道革命,产生了极大的革命曲折和歧路分化。俄罗斯东正教的反罗马运动,激起俄罗斯人,尤其是其知识分子(“路标派”即“巡神派”)反对意大利、梵蒂冈教廷为正统的教派独立运动(称谓莫斯科和彼得堡是第三罗马,第四罗马云云)——而且他们深化这个运动为反对世俗普世价值的,政治世俗化的,独特俄罗斯清谈运动。这个运动的空洞化,导致列宁的闯入和投机。于是,这样一种非道取匪的宗教异化变故,成为马列咒骂宗教的革命之开始论——这个东西,传到中国,就变做要取缔中国历史和历史道统,转换成为要科学和要民主——却枉顾传统和历史的虚妄主义——须知,没有传统的自由就是不自由;没有体制的民主就是民粹和极权——而科学的工具主义不是科学而是科技主义和文化涂灭。

3,接下来,中国革命的辛亥时期之定性,显然,面临着西方道统,中国(老式)道统和苏联“道统”的适者生存的命数——这个操作的革命目的论,转变成为消灭“人是目的”的传统说法——也就是废黜道统,废黜传统,废黜文化文明之举。这个精神层面的极大危机,跟随西方其他类似废统派,(负面)现代性学说的蔓延,至少在中国知识分子一类急进主义者那里,他们选择性张扬了那些岂有此理的理论:无政府主义,(半个)社会进化主义,易朴生主义,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等等——他们显然不如日本人和土耳其人(及后来的印度人)那样,在革新中,一步到位而拥抱孟德斯鸠和洛克那种建制主义,而选择了取消主义和非制度主义乌托邦——这个东西后来又发展成为今天的实用主义和机会主义。

故此,辛亥革命时期负面和正面的国际环境,为后来孙文走上首鼠两端之路埋下了伏笔。但是,辛亥革命对正统和普世价值的追逐和认定,却使得孙文从头到尾不失为一位机会主义者和原则主义者之结合者。他是辛亥前、后时期,主张孔孟之道和基督教文明的同化者和参与者;只是,他没有在学统和道统上,给予更多的实际的解释和作为。这是因为,1911年,根本不是,尚且无法和不能是1917年,或者1949年。虽然,世界负面废统大潮,业已开始了希特勒悄然崛起的负面作业,但是,西方和东方正统作业,也丝毫没有减弱的趋势。反对苏联和提携中国正统势力之势力,在那个时间里,并不是坐山观看而袖手旁观——至少,孙中山、袁世凯、宋教仁们在努力。这些努力的国际化背景是昭然若揭和十分充沛的。这些史迹斑驳固然,却不乏起新之处——这是我们关乎的要点。

这些要点包括,4,上述三者的分野和同一。这些分野,大家了解如史料和观点,如前此之所谓。所谓孙文革命和慈禧新政的优劣,前后,轻重之分野——袁世凯实行南北议和,召开国家议会之选项和终于取权定位(皇位)之举动——此间,孙、宋仰仗袁世凯之场所,之动议,之实际,召开议会和准备议员,后遭涂炭——而后袁时期,继续之南北议和和和平共处(其间,也有战争);先是段、孙之间的和平共处(见冯自由著作)——后是蒋介石时期北伐;再是北伐前后的新老政权,新老军阀和蒋介石政府的共处(1929年的统一论)。这些阶段论和演变论,又说明了什么呢?一句话,这个革命,并不是你死我活的革命——就像列宁斯大林和毛革命主张的那样。戏谑而言,这是一种可以建立敌人,也可以转敌为友的那种专制主义国体和政体中的革命——就像中国历朝历代之所谓革命那样,前后朝代之统一;各阶级之融合;私产之照旧;皇统、道统之归一;皇权和共和之类似;皇帝和人民之治衡(含皇朝里面的治衡等等);政教之间的在朝和在野;退隐和显达等,形成辛亥革命类似旧革命之性质说和可塑说;其弹性结构和弹性解构是一体存在的。

这个性质说,在笔者看来,就和观察英、法革命一样,他至少不是新旧阶级,统治者和大众受体处于不断革命,专政和(被)抢夺的恶劣政体中,而归于万劫不复之境域——不!这个辛亥潮荡和以往革命,起义,政变一样,兼顾了前后两朝的政治社会和文化(宗教)处境(一说孙文秉承前法老规,不是虚言)。这个处境的变与不变,就看人们如何解读而废用毛主义、列宁主义之则,取释也,应证也。我们的意思是,孙文政体改变固然可以很好——变皇权为共和——但是,如果不变,也并无什么了不起——关键在于这个历史选项是不是会演变到议会制度和虚君制度(而且,英国人所谓革命和保守之争诉诸的那些文化保留和传统尊严课题,也是革命和反革命之争之附会之议题)——所以,袁世凯是不是做君主,并不是千万不可的课题;而是有没有千万与一之可能性议题;真实实在者是,袁世凯是不是、和能不能、实行君主-共和,从理论到实际,天壤之别,他的操作性如何——是不是可以像俾斯麦一样,对于议会,游刃有余——而俾斯麦明确告知,他的游戏规则是,“为反对党架起金桥”——老袁,起码架起一座木桥(是不是纸桥?!)这是一个实际的难题(就像中国是要屈从列宁,列强,还是屈从于毛——那个比起列强还要列强百倍之祸害)——就像宋教仁是不是想实行议会制度和能不能实行之,是一个实际问题,不是一个理论问题一样——一说皇权和议会就是矛盾对立,你死我活,……根本就是枉谈(前书英国等例子为证)——再是,最后,如果孙文不死,他实行和列宁的集合,和共党的集合,那么,事情当然很严重;但是,问题是,一个早年看透了马克思和《资本论》的孙中山,难道不知道苏联这个东西是什么货色吗?——所以,孙文的机会主义,究竟是什么主义,尚待研讨——就和说袁世凯是不是要实行君主—共和一样;也需要深入研讨。总而言之,说皇权主义错,说共和主义对,实属幼稚和诡辩之武断;批判的武器需要批判。接下之问则是:人民共和,究竟是共和,还是0和?

故此,我们的分析走到一个另列路线;就是说,如果上述一切之规范,威权主义甚至民主主义之革命外延和内涵,转变成为希特勒用民粹颠覆民主,而列宁和毛,用革命颠覆了传统,天道和人权,那么,革命的性质和局面,就会一塌糊涂;所谓转变敌我之间的所有可塑性就会归0——孙文和老袁的议和;孙文和老段的共处;甚至老蒋和各种军阀大佬的争斗和和平,就都变成打死刘少奇和打死彭德怀的结局。这就是极权主义革命的“魅力”所在——他的魅力就在于,他能够把民粹主义,人民运动,革命战争和阶级反抗,一瞬间,变成一个魔头的统治而取消一切古往今来的天意人道文化社会,资产阶级和社会存在——一人将不人,人业不人的社会,和辛亥革命的所有政治的和社会的选项,毫无关系——这些人魔神魔和魔鬼的制度和不制度,宗教和不宗教,政治和不政治,文化和不文化,形成了一种人类历史社会的古怪插曲;而将此插曲固定化的种种说词,居然和与此毫不相关的辛亥革命甚至英法革命挂钩牵连,这乃是极为弱智和愚蠢的判断。换言之,辛亥纪念的任何意义,都是绝对可取的某种高尚选项——包括袁世凯皇权主义幻觉;包括孙文主义之社会主义理想;包括宋教仁的议会雏形来源于英路宪政的理念;包括蒋介石和新老军阀实行战争与和平的选择;甚至,包括老蒋定位苏维埃主义某种合法性和同一性(他们联共一统战线等等);包括后来蒋介石在大陆的建设和缴匪(和上述他赐予之之合法性首鼠两端……);最后,自然包括了蒋介石到台湾后的土改,选举(自由的选举),舆论和人物的自由主义……——乃至蒋经国的源自老蒋基础的变专制(不是变极权)到民主的过程——而这里的纪念,完全不可能采纳这些辛亥和后辛亥的正面元素,而是要戕灭之。我们今天纪念辛亥革命,正是为了拨开所有的谜团,回到辛亥革命爆发的那些原有因素上去,并且解读,何以当时的社会存在那些因素;而绝对不是枉顾那些因素,用一种虚构的是非观念,以附会毛主义革命之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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