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立凡:薄熙来不仅是个好演员/秦前红:"薄案“审判之远观侧看/童之伟:极权人格与薄熙来之败…… 作者:林子搜集


 

薄熙来不仅是个好演员

作者:章立凡

来源:作者博客

“薄案”开审的消息传出后,不断有媒体问我对此案的预期。我说:以我对薄熙来性格的分析,本案最大的悬念,将是他会否当庭否认控罪。果不其然,济南中院首日庭审印证了我的猜想:已成阶下囚的薄熙来当庭翻供,不卑不亢败中求胜,将自己塑造成一位“失败的英雄”,令公众刮目相看。

性格决定命运,官方宣传中一再强调他“六亲不认”的桀骜个性,结果一语成谶。惊人之举的背后,既有革命教育造就的英雄情结,也展现了红色家族的传统政治谋略。当年红卫兵高干子女中,就流传一则信条:“政治斗争无诚实可言”。在这场法庭戏中,教育背景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薄熙来上大学读世界史,没多久便转行改读国际新闻专业研究生,两个专业影响到他一生的成败。

这位红二代“帅哥”与官场上多数怕记者的官僚不同,很懂得运用媒体经营自己的公众形象,彰显治下的政绩,造势的成功,一度使其成为冉冉升起的政治明星。薄熙来学习历史不到位,或许导致了他后来的挫败:一是他在主政重庆期间“唱红打黑”,操弄民粹极左为“文革”招魂,违背了历史潮流;二是他为问鼎最高权力,以超越法律的铁腕开路,“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权斗手法激起了“官愤”,犯了树敌太多的官场权谋大忌。

但薄熙来毕竟是念过历史专业的政治二代,身为中国毛左的旗帜性人物,他深知这场审判将是自己在历史舞台上的谢幕演出。如果遵守协议认罪,无论刑期长短,都意味着政治生命的死亡,与杀死其本人差别不大。为此有必要作最后一搏,树立自己的历史地位。新闻专业素养和政坛作秀技巧,令他能够抓住全球媒体聚焦最后机会,娴熟地为自己翻盘。

后毛泽东时代的权力斗争,一般不采取你死我活、家破人亡的毛氏斗争方式;给对手留命,也是给自己和家人留后路。从审判江青、林彪集团到审判陈希同、陈良宇、薄熙来,其共同点是剥夺自由不取性命,以肃清政治影响力为限。其异同点则有二:一是整肃陈希同、陈良宇虽有权斗背景,但并非最高权力之争,采取经济控罪方式足以结束其政治生命;二是同为争夺最高权力之争,对四人帮和林彪集团直接采用政治控罪,而处置薄熙来则采用了对付二陈的手法,以经济控罪取代政治控罪。

控方的优柔和轻信,导致了庭审的戏剧性逆转,不仅重创了早已备受争议的司法公正,新领导反贪腐决心的高调宣传也将大打折扣,即将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前途未卜。薄熙来的谢幕演出,如同给台前幕后的支持者们打了鸡血,不仅进一步撕裂了社会,或许还有机会继续撕裂高层,引发新一轮的权力斗争。无论最终是否按预定方案宣判,此案对未来历史进程的影响将十分深远。

好演员要死在舞台上,薄熙来不仅是个好演员,还是个狠角色。尽管不赞成他的政治路线,但在鉴赏演技的层面,我也算个“薄粉”……

                                             2013年8月22日北京风雨读书楼

 

"薄案“审判之远观侧看

作者:秦前红

来源:作者博客

“薄案”审判历经三日,即将落下帷幕。如此时长的审判,对庭审参与各方身心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但对亿万旁观者来说却似乎没有拖沓、煎熬的感觉。因为本案审判就如同一部大片,薄王对质、夫妻反目、部曲为仇、众叛亲离,这些不仅让剧情跌宕起伏,而且肯定会娱乐大众耳目,使得大众直呼过瘾。薄虽然曾经是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政治人物,但其毕竟只有主政大连、重庆等地方的政治经历,绝大多数国人对薄的认知不过是“陌生的神秘、神秘的陌生”,而缺乏感同身受的苦乐比较,因此伴随审判进行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对薄祛魅的过程。

由于薄身上承载了太多的爱恨情仇、恩恩怨怨,因此对“薄案”审判的观察、评论要做到理性的客观,着实是一件不易的事情。而且由于信息占有、认知角度等方面的不同,因此不能苛求对“薄案”审判有高度一致的结论。最为合适的态度是宽容、多元,求同存异。正所谓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一切历史都未必是当代史,对一个事件的真假厘清、意义解读也许需要足够的时间跨度,在此意义上说,即便“薄案”审判落幕,亦还是余音未了。但我个人认为这场审判的安排是智慧的、勇敢的,其对抹平社会裂痕,满足社会对法治的共同预期依然是贡献有加。

尽管对这样一个关涉重大、万众瞩目的审判,官方事前不可能不进行缜密的安排,精心设计周密的预案。但官方心里也明白,既然是由人参与的审判活动,就不可能象预设的计算机程序毫厘不差地进行。何况此次被审判的主角薄素来就有桀骜不驯、不按常理出牌的性格,因此审判存在变数、乃至失控的可能性是极大存在。薄在庭上全盘否认对其“贪污、受贿”的指控,当然不能被解读为尽在预料之中的沙盘推演。控、辩、被告人、证人各方掌握的信息和内心想法更是事前无法穷尽,在此情况下,官方依然决如期公开开庭,亦算是勇气、智慧兼备。即便是薄似乎篡改了脚本时,审判亦按正常步骤有条不紊地开展,充分展示了官方准备承受风险的高度自信。

一个焦点案件的审判场是集中展示一个国家法治元素的重要场合,本次审判确实有诸多可圈可点之处。对被告人的文明对待:被告人不着囚衣,不带镣铐,不在庭上对被告羞辱性喝斥,允许被告人坐着申辩。尽管很多人认为这是基于被告人的特殊身份给予的特殊礼遇,是其他N多被告人可遇不可求的奢望。但文明法庭本身是文明法治、文明政治的一部分,未经审判不为罪,是刑事法治的基本原则。往者已矣,此案对待被告人的方式至少为以后的刑事审判开创了一个好的先例。充分保护被告权利:国人脑海中通常充满了老爷公庭咆哮的形象定格,在国人的思维定势中也将被告人与坏人等量齐观。为求惩恶扬善可以不择手段的实质正义观,导致了既往诸多刑事审判中被告人的权利不被重视甚至被粗暴剥夺。本次“薄案”审判几乎完全保护了薄的辩护权。无论是控方、还是法庭合议庭,都没有限制、随意打断被告的所有辩解,也没有打断被告辩护人的发问与质证。如此对待,既利于审判服众,也有利于消除被告的逆反对抗心理。有媒体报道,第一天审判后,被告人薄也认为审判是公正的、理性的。这也反证了本次审判在保护被告人权利方面的成功。允许证人出庭,在庭上质证过程中演示有针对性的攻防:过去中国的刑事审判尤其是职务类的犯罪审判,主要依靠证人证言、被告人口供和其他书证、物证进行。由于诸多受贿、贪污犯罪,都有秘密、单线联系的特点,加上社会对侦查环节取证不规范的担心,因此希望庭审环节能认真把关,从而厘清真相,彰显正义。惜乎过去太多审判都是过程形式多于实质,造成社会大众对法治的不良观感。以至于有人戏称,公、检、法本应是魏、蜀、吴的关系,一段时间却被弄成刘、关、张的关系。本次审判控方可能预判到薄可能翻供的现实,高度重视运用客观证据链进行指控,并不单纯依赖薄的口供和证人的书面证言。而薄和辩护人也抓住法庭允许质证的良机,与证人进行针锋相对的问答辩驳。尤其第一天庭审中薄与证人徐某的对质,一问一答,堪称精彩。

庭审公开是本次“薄案”审判众口交赞的亮点。公开不仅体现在旁听公开,在济南中院现有审判硬件设施允许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开放到庭旁听的空间;还表现为允许海内外媒体尤其是国内媒体对庭审实时、多维报道;更突出表现在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介,及时开通法院微博直播,开创全国法院庭审笔录主动全部直播之先河。这些笔录包括证据录音和证人证言,也包括庭审参与各方的言词。正义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是法治的一条基本准则,否则,暗箱操作虽接近真理,却也难以服众。审判公开,既能达致释法明理的效果,又能制约审判专横,防止司法腐败。本次审判,本可以用情况特殊,关涉国家机密等理由回避公开,掌控审判风险,但官方毅然决定迎难而上,可谓勇气可嘉。但愿本次济南中院开创的审判公开典范,能够伴随中国司法改革进程继往开来。

本次“薄案”庭审某种意义上是对中国多年来法学教育的一种集中检视。本次参与审判的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绝大多数都是中国法律院校“自产作品”。他们在庭审中展现的理性、平和、专业水准、形象气质,足可以为中国推行法治大力加持,也能回击中国不适宜开展法治的流言。

薄过去是一个法治的否弃论者甚至是一个粗暴的法治践踏者,但此次在庭审中,薄一反以往诸多高官面临审判时的捶胸顿足、追悔莫及的萎靡现象,而坚持据理力争甚至全面翻供。尽管部分媒体或诸多网民,认为薄是狡辩抵赖,其行为犹如唐吉坷德挡风车般可笑,或者是飞蛾扑火般的徒劳。但薄的抗争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我们对任何人不管情感上多么排斥,道德上多么嫌恶,但充分保护每个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人权,是每个人得以安身立命的前提。因为谁也不能确保追诉和审判不出错,强调程序正义,乃是确保实质正义的关键条件。从此意义上说,薄在法庭上出乎意料(或在意料中)的表现,是以他个人命运的诡异悲喜,用一种另类的方式促进了法治意识的普及和法治的进步。

                                             2013-08-25

 

极权人格与薄熙来之败

作者:童之伟

童之伟

我看了这两天济南中院审理薄案的详细报道,虽然审理还在进行中,但看来薄熙来先生贪污受贿两个罪名,按现行法律已完全能够成立,至于滥用职权的罪名,我确信即使没有薄谷开来女士的谋杀案,检控方在唱红打黑也中能够找到卓卓有余的罪证。从执政党的一个政治局委员跌入牢狱,这不能不说是薄先生人生的大失败。

薄熙来先生出身在革命元勋家庭,个人形象风流倜傥,做事举重若轻,能言善辩,且资历完整,当属中国一流治国理政的人才。但这样一个人,在当今中国为什么会从权力的顶层一头栽下来成为阶下之囚呢?其原因值得深思。当然,说到这里,人们往往习惯于从体制和社会两方面找原因,这样看问题当然很有道理。但同时我也觉得,薄先生个人独特的人格类型,也是造成这种悲剧的一个原因。具体说来,导致薄先生悲剧的最大内在因素,恐怕要归咎于他的极权人格。

顺便说一句,过去社会心理学界谈专制人格谈得比较多,没有讨论过极权人格。极权人格与专制人格有联系也有差别,可以把极权人格视为专制人格的登峰造极形式。极权人格是一种偏执的心理倾向,在富于民主法治传统的社会,它难以产生危害。但是,在缺乏民主法治传统的社会,如果一个人属于极权人格类型而又掌握公共权力,其对社会对自我的危害性就会释放出来,其所掌握的公权力愈大,对社会对自我造成的危害就会愈烈。中共毛前主席是极权人格者的典型。与毛比较,薄先生的极权人格倾向似乎更为突出。我认为,正是薄先生随着地位上升而危害不断增大的极权人格把他引向了失败之路。

从其所属的人格类型看,薄先生在当今中国的失败是必然的,这种必然包含在其夫人杀人的偶然中。我们不妨看看极权人格的主要特征与薄熙来先生败落过程的具体关联:

极权人格的第一个特征,是完全容不得民主,不论是本来意义的民主还是引申意义的民主。所以,极权人格人士往往不讲民主则已,讲则必将其扭曲为民粹,以民粹取代民主。薄先生民粹主义的典型表现,是他不自觉地将社会撕裂为“老百姓”与非“老百姓”,动辄以“老百姓”代表的名义做自己想做的事。君不见,薄先生当权的重庆抽象地把“老百姓”捧上天,但却同时又随意把许多无辜公民一个个抓去劳教、关押、刑讯逼供。

极权人格的第二个特征是蔑视基本人权,甚至漠视最起码人道要求。重庆打黑过程,刑讯逼供、践踏基本人权之严重,在历史上是罕见的。薄先生纵容的很多践踏人权的做法不仅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是罕见的,即使文革时期中国多数地区也没有那么严重。

极权人格的第三个特征,是容不得任何不同看法或异见。我们看到,薄先生当权时期的重庆,任何人不敢对薄先生和唱红打黑及其具体做法公开发表一点点批评意见,否则,他们就难免劳教或大牢伺候。在那时的重庆,公民批评国家机关及其官员等宪法确认的基本权利,被薄先生和他的亲信下属剥夺得干干净净。

极权人格的第四个特征,是在人际关系中斗字当头,小而言之与同事斗、上级斗,大而言之挑动官与民斗、穷与富斗。薄先生爱斗是出名的,当市长与市委书记斗,当省长与省委书记斗,当部长与直接领导关系据说也够呛。最要命的是当政治局委员和重庆市委书记时不仅把前任领导任职时的重庆说成近乎“万恶旧社会”,还不断变相与中央分庭抗礼,另搞一套。至于薄先生利用民众仇官仇富推动的官与民、贫与富斗的事例,就更多了。薄先生在重庆的很多言行,其实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搞以阶级斗争为纲。

极权人格的第五个特征,是醉心于推行权力意志。极权人格人士推行权力意志,最高的“境界”是让治下的国民、居民都整天为着自己的想法转,薄主导的唱红运动属这方面的典型。推行权力意志还可以表现为把自己的意志通过行政系统贯彻到社会生活的细微末节中去,重庆全市种银杏树、读“经典”等具体安排,是这方面的例证。

极权人格的第六个特征乃逆我者亡,顺我者昌,睚眦必报,毫不含糊。薄先生从前对待姜维平,后来对待黎强与对待王立军,看起来形成不同的两极,但其实所遵循的原则是一样的。正因为如此,所以一度对他唱红、黑打发表过批评意见的那些人,都害怕他掌握更大权后会进行致命反噬,因而不惜豁出命来与他抗争。薄很不明智地把一些原本无意与其为敌的人逼成了他的敌人——这怎么能成就大事业!

极权人格的第七个特征,是反法治。极权人格官员对待一切规则,都以自己的需要为转移任意取舍,决不尊重宪法法律。薄熙来先生在其它地方怎么当官我不十分了解,但他在重庆对待宪法法律,已远非遵守或不遵守的问题,而是把抛开宪法法律办事当作了他贯彻权力意志的“宝贵经验”。他是改革开放以来破坏国家法制最严重最持久的地方大员。

极权人格的第八个特征,是对权力、特别是最高权力的渴求不可抑制。为了获得权力、尤其是最高权力,极权人格官员往往会背离一切常理、违反一切规则,且从早到晚忙乎,乐此不疲。这方面的情形,薄熙来先生在重庆那几年的活动,可算最好的实例。他的很多做法,在外人看来属于疯狂的举动,绝对不利于他实现自己的目标。但明眼人知道,他那些言行是受到了自己特定人格类型的驱使,难以自我抑制。

极权人格的第九个特征,是为了追逐权力而行为失落底线。这是最可怕的,所有人都害怕。例如,关注重庆事态发展的人们都知道,重庆打黑中不少被打者依法罪不至死,但却被薄先生推动的法外努力,判了死刑并被立即执行。人的生命最宝贵,为留人性命,可以谋求法外开恩,但绝对不可以谋求法外夺人性命——这是人道主义的最高道德命令,不意薄先生竟然违反了。

极权人格的第十个特征,是好大喜功。关于好大喜功,石扉客先生的文章《演员薄熙来》写得很到位,这里不赘述。薄先生的好大喜功,不是一般的好大喜功,他的好大喜功发展到了令其既不惜劳民伤财、又不顾上下左右感受的程度。

极权人格的十个方面的特征及其在薄熙来先生身上的表现,值得中国的政治家们引为镜鉴。另外,我最近常常想,薄先生这样家庭背景的极权人格类型人士,其实最不适合做的事情就是在当代中国从政做官。薄先生如果做学术或经商办企业,或许会有一方光辉的一生。可惜,官本位文化在中国根深蒂固,“做大事”建功立业的追求诱使薄先生走上了这样一条难以折返的路。

 


薄案背后的“红二代”迷思

作者:吉密欧

来源:FT中文网

中国新任国家主席习近平今年年初启动一项反腐行动时,曾表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不仅要清除中下层官员中的“苍蝇”,还要打掉一些“老虎”。

昨日,随着薄熙来案开审,中共展示出迄今最大的反腐成果。自30多年前毛泽东夫人江青及“四人帮”受审以来,薄熙来成为被告席上的最高官员。

与之前那位独裁者令人生畏的夫人一样,薄熙来在法庭上也斗志昂扬,把一名证人斥骂为“疯狗”和“地地道道的贪腐分子和经济骗子”。在法庭出示的指控薄熙来的证词中,一些甚至来自他的妻子。她已因谋杀一名英国人而被判处死缓。

但这场审判真正的意义何在?习近平为何决定在昨天、在薄熙来被捕且被免去一切职务近18个月后,开始对他的审判?

与薄熙来一起长大的一位前中国军方领导人之子向英国《金融时报》给出了一种解释:“习近平和他的新班子现在很忧虑,因为经济正在放缓,而且每个人都在批评他们。薄熙来是一只死老虎,为什么现在审他?因为他们需要展示虎皮,以赢得群众的支持。”中国官方此次出人意料地在网上发布庭审文字实录,而且几乎是实时发布,意在显示审判程序的合法性,但薄熙来昨日突然翻供,可能会让这种努力显得无力。

薄熙来称,他此前是在压力之下承认贪污受贿的。这一陈述尽管不会让他减刑——对他的量刑应该早已内定——但足以让中国司法体系感到尴尬。中国的司法不公已饱受诟病。

中国政府显然很担心不断放缓的经济。用一场老式的“审判秀”处理掉桀骜不驯的薄熙来,很可能是为了转移民众的注意力。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习近平上任后推出的政策,看上去与薄熙来当年在重庆实施的、曾让他深得民心的一系列政策十分相似。重庆是中国一个直辖市,面积与奥地利相当,人口与加拿大一样多。

自习近平今年3月正式出任国家主席以来,以中国的政治标准看,他走了一条“偏左”的路线。他发出的一系列指示,听起来与重庆的“唱红”运动十分相似。“唱红”运动在重庆掀起了对共产主义时代的怀旧情绪,在当地曾广受欢迎。

除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外,习近平在国际事务中采取了更强硬的立场,强调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下令禁止讨论民主、人权、宪政和言论自由等“西方”思想。

中国新一届政府还逮捕了至少25名倡导建设公民社会、让公民更多参与社会事务的人士。

上述种种举措,与薄熙来在重庆实施的政策看上去并无多大区别。即使是习近平的反腐举措,也能让人联想起薄熙来曾在他的西南“领地”里发起的反腐运动。

习薄二人的政治议程有很多相似之处,这一点或许并不出人意料。

他们二人都出生于中共高级革命将领家庭,长在北京精英领导阶层居住的大院里。他们的父亲都曾在20世纪60年代遭中共清洗。

文革期间,他们都从最高特权阶层被打入社会最底层,被迫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得到平反后,他们都被送到农村,从那里走上政途。

尽管两人都显示出民族主义倾向,但他们似乎都更相信美国的教育体系,因为他们的孩子都曾就读于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

今天,这两位革命后代看上去不得不挥刀相向,以确保造就了他们的那个体制能够生存下去。

 

薄熙来事件的反思

作者:木然

来源:共识网 发布时间:2012-10-02

薄熙来事件给全国带来的震动不亚于当年的“粉碎‘四人帮’”的震动,如果说“粉碎‘四人帮’”,是三十年前的大事,那么薄熙来事件就是三十年之后的大事。其影响是全面的,其教训是深刻的,需要对薄熙来事件进行全面彻底的反思。

薄熙来的问题归根结底是路线问题。这是倒退回“文革”还是坚持改革开放的路线问题。“粉碎‘四人帮’”(毛泽东)是路线问题,薄熙来事件也是路线问题,“四人帮”(毛泽东)走的是“文革”路线,薄熙来走的也是“文革”路线,二者只是程度不同。“四人帮”(毛泽东)走的是“文革”大路线,薄熙来走的是“文革”小路线,前者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后者在重庆展开,波及到全国。所谓波及一是指影响而言,二是与乌有之乡唱和而言。

据新华网北京9月28日电,“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审查报告》说:“经查,薄熙来在担任大连市、辽宁省、商务部领导职务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在王立军事件和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件中滥用职权,犯有严重错误、负有重大责任;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利用职权、薄谷开来利用薄熙来的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此外,调查中还发现了薄熙来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薄熙来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极大损害了党和国家声誉,在国内外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从《审查报告》中可以看出,所用字眼都是“严重后果”、“极大损害”、“非常恶劣”、“重大损失”。值得一提的是,《审查报告》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中国特色里已经没有了毛泽东思想,这句话尤其意味深长。

薄熙来事件告诉人们:第一,“文革”走不通;第二,唱红打黑走不通;第三,靠毛泽东思想搞建设走不通;第四,通过人治反腐败走不通;第五,利用民粹主义搞运动走不通;第六,利用权力搞走共同富裕的路行不通。后五条都是“文革”路线走不通的逻辑展开。

第一,“文革”走不通。关于“文革”的性质、动机、效果、原因的在意识形态上早有定论,在中共党史上也说得很清楚,核心仍然是彻底否定“文革”。这是官方与民间的共识,尽管官方与民间在一些主要问题上有重大分歧,结论仍然是一致的。“文革”不但是革了文化的命,使国民经济达到了崩溃的边缘,更主要的是把政治专制发展到了极端。由于政治专制使经济、文化、社会都成了政治的工具,政治专制全方位浸入社会的所有层面,使所有人都成为政治动物,又成为政治的工具。彻底否定“文革”就是彻底否定专制,就是进行宪政民主建设。邓小平在当时认识对民主认识还是很有深刻性的,所以才有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要正确处理人治和法治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邓小平的《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纲领性文献至今还没有人超越。由于历史的原因和邓小平个人原因,政治民主化并没有进行下去,但并不能因此否定邓小平对“文革”反思的深刻性和民主理论探索的合理性。

第二,唱红打黑走不通。改革开放三十年,有四个不可否认。第一是市场经济带来的经济繁荣不可否认。第二是由于经济繁荣而带来的两极分化不可否认。第三是由于经济繁荣而带来的固化的既得利益集团不可否认,第四是由于固化的既得利益集团阻碍了政治体制改革不可否认。后三个不可否认导致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出现,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合理诉求、合理预期、合理流动、合理保障、政治尊严、公民权利得不到实质性的维护。在正常情况下,他们可以通过民主来解决这些问题。在非正常情况下,他们不得不通过诉诸传统、去寻求好皇帝、清官、强人政治去解决,在现实中又没有他们需要的强人,于是寻找毛泽东、从“文革”中汲取有用的资源,毛泽东再一次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的精神领袖。“文革”再一次成为他们得以渲泄的理论来源。当然,社会弱势群体并不真的希望回到“文革”,他们只是希望通过“文革”来救赎,以“文革”的方式反抗两极分化,呼唤弱势群体的尊严,寻找基本的生存机会。社会弱势群体是利用“文革”反两极分化,利用“文革”强人表达对现实的不满。社会弱势群体利用“文革”,薄熙来利用了社会弱势群,通过弱势群体利用“文革”,实现其个人政治目的,可谓一箭三雕。

李庄在腾讯微博说:“被逼唱红,其实,是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在毛泽东时代,人们除了唱红也没有什么可唱的,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可看的,不唱红政治就有问题。生活在那个时间段的人没有人不会唱红歌,没有人不会做诗。人人是歌手,人人是诗人,红歌响彻大江南北。那是一个唱红的时代,任何人都会打上时代的烙印,也打上专制的烙印。表面看来,唱是随意唱的,但是歌曲的内容被锁定在毛泽东的个人意志里,唱红成了控制人民思想的一种形式。改革开放之后这种情况就变了,只要不强制、不强迫,唱红就成了多元化的表达方式,唱什么都是每一个人的个人喜好,是个人心情的表达。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唱红再一次被薄熙来利用,机关、学校、工厂都成了唱红的场所,甚至极端者唱红治好了癌症、唱红可以不看自己生命的亲人,于是唱红就有了邪教的成份。另外,让有关部门到处发红色短信也成了薄熙来专制的重要内容。一个地区官员的个人意志竟然以唱红的方式表达出来,除了毛泽东就是薄熙来了,通过唱红南下到香港、北上到北京、全国到处仿效唱红,这种举动引起了所有人的震荡,不亚于精神大地震。

唱红给当地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相当大的,李庄说:“仅唱红一项,就支付成百上千亿,无论是纳税人缴纳的,亦或是黑打掠夺的,都应该反思。服装费、差旅费、唱红奖金、唱红加班费,影响的社会生产力以及给民众洗脑造成的危害更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经济损失如此,精神损失就难以估算了。

关于打黑,李庄的微博给我们透露了一些打黑的信息,以下仅摘录几条。李庄说:“重庆臭名昭著的俊峰集团涉黑案(李俊案),十几名亲属、几十名员工被抓,搞得公司几近瘫痪,各种公章至今仍被专案组扣押,员工工资、奖金、请假、任免、购买材料……均须专案组批准,”他说:“掠夺式打黑,摧毁了无数民企。企业家李俊,就是重庆典型被黑打案例,复转军人,20年苦心经营,数十亿资产,2000名员工,历年来纳税大户,只因领导逼捐几十亩地作红歌广场不配合,一夜间被定黑社会,数十名公司高管和亲属被投入大牢,所有资产被查”,打黑的恶果是:“重庆黑打时期,形成的成千上万冤假错案亟待平反,这些,其实在司法技术上没有丝毫障碍。但,黑打没收的那些成百上千亿民营资产,已经花费在唱红歌、卖服装、银杏树……等形象工程上面,若现在平反(暂且不说国家赔偿),钱从何来?这是最大的难题,也是最头痛的问题。”很多人还是没有认识到打黑的恶果、打黑的严重程度:“时至今日,仍有人为重庆黑打叫好,仔细分析,与‘文革’后期一样,无外乎也有三种人:一是当年有意制造冤假错案的专案组成员,害怕翻案受到追究;二是领取了黑打专项宣传经费,极力鼓噪专款专用;三是黑打时期得到提拔重用的,全力维护抵制反思”。就连重庆的官员也不得不承认:“红色恐怖时,高院下令禁止属下各级法院参观打黑成果展,并婉拒外省市法院系统的参观请求。另一位检察系统朋友说:我们2010年全年就对6000余人没有批捕,也在极力守住底线。但他们公安将其中很多人直接劳教了,我们也没办法。”没办法不是逃避责任的办法。

李庄所揭示的打黑内幕只是冰山一角,更大的黑幕还没有浮出水面。应该说,打黑是没有错的,黑社会之所以不是白社会,就是因为黑社会不按法律、不按道德规范行事,做违法犯罪的事。既然是违法,就要按法律办事。如果是怀疑,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其犯罪,采取疑罪从无的原则。如果是违法,且证据确凿,就按法律去处理。权力打黑,也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法无授权不得行。在打黑方面,最需要警惕的不是黑社会,而是权力本身,权力打黑如果失去了约束,往往导致黑打,这是权力的内在逻辑和内在本能决定的。薄熙来的错误就在于离开法律去打黑,打黑变成了黑打,结果比黑社会更黑。

第三,靠毛泽东思想搞建设走不通。有人可能会说,毛泽东的实事求是是其精髓,革命靠实事求是,建设也靠实事求是,邓小平也持这一看法。这句话从原则上没有错。但革命与建设毕竟是两回事,革命家常有,政治家不常在。革命需要把朋友和敌人区分清楚,区分的目的是要把敌人消灭光。建设需要对社会各个阶层妥协,以人为本就是让所有人都生活在同一个蓝天下。革命的实事求是与建设的实事求是在本质上是不同的。毛泽东的主要思想是革命,在建设时期也是通过革命搞建设,三反五反、反右、大跃进、四清、“文革”都是通过革命搞建设的结果。革命式建设国家、运动式建设国家在历史上从来没有成功过。毛泽东的计划经济,也是革命性的计划。重庆这些年来的建设,确实让当地普通人,尤其是重庆弱势群体看到了希望,但革命性建设的治理方式仍然没有改变。唱红、打黑、取消广告、种树等活动并没有使重庆得到实质性的发展,通过借钱、打击私营经济、寅吃卯粮掠夺式发展必将使重庆失去经济发展的源动力,后果堪忧。

第四,通过人治反腐败走不通。在重庆,有一个重庆人津津乐道的事,那就是重庆的治官措施很见成效,重庆人认为官员们为公民服务的水平提高了,对重庆市民的服务态度好了。官员的清廉度提高了,腐败行为少了,公开腐败没有了。重庆来了一个清官,来了一个好领导,至今还有人认为薄熙来冤枉,薄熙来是一个好官、清官。就是《审查报告》里说薄“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贿赂”重庆相当多的人也不信,认为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权力会导致腐败,绝对权力会导致绝对腐败这是一个政治铁律,在绝对权力的情况下,没有人能逃脱这样一个铁律逻辑和控制。通过人治反腐败,握有绝对权力的人一定是最大的腐败者。

第五,利用民粹主义搞运动走不通。民与人,表面看来就是一字之差,其内容却有本质的区别。民自古就有,爱民、恤民、重民、惠民、为民等专制统治阶级喊了两千多年,实质仍然是臣民,是专制统治者的工具。即使把民替换成人民也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人民以敌人的存在为前提。英美国家只讲人,不讲人民,区别了人与人民的不同。人民是一个集合名词,是一个群体性概念,而人是不可化约的。《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公约》里面只讲人或公民而不讲人民也充分说明了人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民粹主义走的不是“人”之道,走的是“人民”之道,是集体主义之道,是虚幻的人民之道。民粹主义者认为个人是无力的,群体才是有力的,正所谓人多力量大、众志成城、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发展的动力,这里讲的都是民粹的道理。政治强人把人民捧为神来利用人,民粹的敌人是人,是政治强人的敌人。毛泽东搞无产阶级“大民主”就是充分利用了民粹来打击人,使人只有在毛泽东之下才有归属感和安全感。薄熙来也是充分运用了民粹,通过民粹运动使唱红、发短信、打黑以此横行重庆,裹挟人民以令人。

第六,利用权力走共同富裕的路行不通。毛泽东利用绝对权力搞平均主义,以为平均主义就是共同富裕,结果共同富裕没走成,走成了共同贫穷,甚至在大跃进没有自然灾难的情况下饿死人口三千五百万。邓小平则通过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来达到共同富裕,同时也不允许平均共富。现在看来,尽管这个思路也有问题,但毕竟是一个比较好的思路。好思路却因为政治体制的滞后,权贵介入共同富裕、介入市场经济,在三十年之后导致了两极分化,从而引起了社会弱势群体的严重不满。在这种情况下就有两个选择,即是通过彻底的市场经济解决先富和共富问题,通过政府解决社会社会保障底线问题,进而达到共同富裕,还是通过政府解决共同富裕问题。罗尔斯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是在平等的自由满足之后,要处理好公平问题。处理公平的好坏则取决于对社会最少受惠者照顾得好坏。罗尔斯的意思是:如果社会的不平等是确定不移的,这种确定不移必须使社会最少受惠者能够接受。罗尔斯的思路在中国是理想的理想,因为中国平等的自由严重不足,最少受惠者也不会不接受现在的两极分化的极不平等。中国的弱势群体(大部分属于最少受惠者)他们宁可不要平等的自由,不要民主,他们宁可放弃民主选择政治强人为他们实现经济平等。换句话说,宁要强人之下的平等,也不要民主的平等,宁要生存的平等,也不要尊严的平等,宁要专制下的臣民平等,也不要民主制下的公民平等。他们认为薄熙来这样的政治强人能实现他们的共同富裕,他们看到了两极分化对他们造成的巨大物质和精神伤害,他们选择强人为他们打抱不平。在薄熙来打击私营企业主的时候,以打黑的名义打击富人的时候,重庆的普通人仿佛看到了共同富裕的梦想实现。

薄熙来事件表明,“文革”走不通,走“文革”之路是死路。只有宪政民主才能走得通,这是人类政治智慧的结晶,是各个国家的政治实践证明是成功的道路。宪政约束权力,使绝对权力变成相对权力,变成相互制约的权力,政权不能滥用,党权也不能滥用,个人不能凌驾于社会之上,不能凌驾于党之上。党内要有民主,民主要有约束。党外要有宪政,党权受到宪法和宪政约束,宪政即“限政”。宪政民主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地唱红,自由地唱自己所喜爱的歌曲。可以依法打黑,防止权力乱打。宪政民主可以保证每一个人的言论自由,自由地形成自己的思想,自由地可以学习各种思想,而不仅是学习毛泽东一个思想。宪政民主可以通过限政、通过公民权利进行制度性反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宪政民主可以使民化为人、化为公民,使每一个人、每一位公民权利得到保障,防止以民的名义、以集体的名义侵犯个人权利、公民权利。民主才能解决共同富裕,因为民主以多数取胜,真正使先富起来的成果为多数人所用。民主也需要宪法,因为民主也会滥用权力,也会通过民主的方式杀富济贫。

告别“文革”路线,就需要进行宪政民主制度建设,使权力受到制约,使权力不会被滥用,使所有人在宪政下实现自由、平等、人权,使每一个人都有价值和尊严。

 

減少政治衝擊波,當局達成審理薄熙來共識

來源:法廣網

薄熙來公審在即。這個極具戲劇張力的中國權貴死亡遊戲,即將拉下帷幕。然而這個遊戲的結局和開幕相比,和戲中戲相比,和涉及的思想、政治、路線、司法領域等複雜板塊構成的政治拼圖相比,實在是虎頭蛇尾。

薄案的「蛇尾」結局,隱含在山東濟南檢察院25日提交的公訴書中。在這個公訴書中,薄熙來的罪錯,只剩下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所有嚴重的、足以引發高層震蕩的罪錯,都被切割了。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涉案高層人物被切割,另一個是與薄案相關聯的重大政治事件被切割。

據消息人士說,中共高層去年年底就已掌握薄熙來七樁大案的確切證據,包括縱容家屬殺人、操縱網路和海外媒體攻擊領導人、監聽中央領導人、踐踏法治、搞政治小集團、利用民粹搞文革式運動、背離中央路線。但中共無法據此定罪。主要原因是,每一樁大案背後都牽扯出中共高層的重要人物。他們中有人已經退休,有人仍居要位,但無論是退下的還是在位的,都對中共穩定有重大影響力。如果真要依法治國,這些要人也應被治罪,但如果他們被治罪,將發生中共無法承受的執政危機。因此,所有能引發高層震蕩的人物,都被切割了。消息人士說,這種切割就是在習近平和王岐山主導下,確定並完成的。

與此同時,與薄熙來案件有關的其他政治事件,也都被切割了。筆者曾在去年的「中共為何不從政治上清算薄熙來?」一文中指出,薄案重創了中共現有體制,導致中共必須面對自1989年以來最嚴重的政治危機,這些危機至少有以下幾個:一是指定接班人制度的危機,二是寧左勿右的政治思想路線的危機,三是一黨專制下權力失控和權力腐敗的危機。可是我們在公訴書中,完全看不出中共要在這幾方面對薄熙來進行清算。

公訴書顯示,薄案與染指接班人制度無關,與政治思想路線無關,與權力壟斷和失控無關,甚至與刑事犯罪無關。他在謀殺海伍德一案中的作用,也被淡化或切割了。剩下的就是無關痛癢的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三項罪名,可是中國哪個官員不受賄、貪污、濫用職權!?公訴書之所以用「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等字眼,只是為了證明審薄的必要性。

很明顯,完成這兩種切割,減少薄案的政治衝擊波,防止一黨專制破局,是習近平當局公審薄熙來達成的共識。這不僅是中共執政當局的基本共識,也是離職的中共領導人江澤民和胡錦濤,同現任領導人習近平的共識。鑒於此,處理薄案,必須大罪化小,重罪化輕,這樣才能顧及黨的顏面,防止薄熙來引發的政治地震撕裂中共。在中共萬變不離其宗的維護一黨專制的共識下,要對薄熙來的罪錯,做到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審判,顯然是不可能的。公平公正不是公審薄熙來的目的,把薄熙來造成的政治衝擊降低到最小,維護共產黨權威才是目的。在這種共識下,習近平當局就不能不虎頭蛇尾了。現有的跡像顯示,薄熙來被輕判的可能性要遠遠大於被重判(指死緩)的可能性。

輕判薄熙來,既是為了安撫左派,更是為了安撫紅二代。畢竟黨內高層、軍內高層和執掌大國企的紅二代和太子黨們,是支持習近平掌權的中堅力量。太子黨中大部分人對薄熙來向來不以為然,一是因為薄在文革中打斷其父肋骨,二是他為人處事太張狂跋扈;據北京消息,鄧朴方就曾對人說過「薄三兒沒義氣」。雖說如此,這些人並不希望他們的同類被處死。幾個月前,網上傳出胡喬木之子胡石英透露的一張照片,照片全是紅二代,包括習近平、胡石英、劉源、薄熙成、秦曉、孔丹、陳元等。有觀察家認為胡亮出這張照片,就是為了讓習近平對薄熙來手下留情。
從習近平半年多的執政實績來看,不從政治、思想、路線上重判薄熙來,可能還有另一層用意。習近平雖說沒有像薄熙來那樣,大張旗鼓地搞唱紅打黑,但用毛澤東的旗幟收拾民心和黨心,卻和薄熙來並無二致。有學者說,習近平正在搞沒有薄熙來的薄熙來主義,並非無的放矢。不過其走向究竟如何,還需進一步觀察。

                                                                         7/3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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