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年度汉字——“法”(外一篇) 作者:山阳客


 

说年度汉字——“法”

看到一则新闻:2014年度汉字出炉,“法”字在7000多条网友推荐词中脱颖而出,荣膺年度汉字。

据说,“汉语盘点”自2006年以来已连续举办9届。活动开始后,共收到7000余条网友推荐字词,投票阶段获得的点击量12万余次,微博话题阅读达2.3亿次。最终,经过网友推荐、专家筛选、网友投票的过程,这些年度字词出炉。

这样选出的年度字词是否真的有代表性、有典型意义,能否真实反映字词的流行状况,很难说,但就其与“中国主题”的切合,确实颇为紧密。

某也不才,就一管之见,说说这个“法”字吧。

曾经和朋友们玩过一个小小的汉字游戏,看对方认不认识某个字。

问:三点水加一个来去的来,怎么念?

不是每个人都能认识的,但有人认识,说:“念来,我是河北人,河北有一条河叫涞水,还有一个县叫涞水县。”问:那三点水加一个来去的去呢?

沉静了一分钟,某甲说:“那就念去呗。”而某乙则摇摇头:“还真不认识这个字。”可话音刚落,某丙叫了起来:“搞什么鬼,那不就是法字吗?谁不认识?”看到这儿,您要笑了吧,可你要真找几个人试一下,没准儿就有人像这甲乙丙一样呢。

法,古写作“灋”,许慎的《说文解字》说:“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会意字。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的表面;从“廌”(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曲直辨别,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屈。《现代汉语词典》中对“法”的解释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法”还有的义项是:方法,方式,办法;标准,模范,可以仿效的;仿效,效法;佛教的道理;法术;等等。

我们对“法”的最基本的认知便是法律与法制,但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与法制是什么,却未必完全了解。就如同我上面说的那个小小文字游戏的结果,不同人会有不同的答案的。

正如某甲把“法”念成“去”,有些人的法观念就是完全以自己的想象为标准的,他们头脑里的“法”其实不是法,而是“去”。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一言堂,一个人说了算。今天想搞个开发区,就让人大开会立法;明天想搞什么“文明城市”,就强行拆除店铺。他们心里话是,去它个法!

而像某乙那样,不知法为何物,视法律为虚设。想当然,老子天下第一,只顾敛财赚钱,谁挡我的路,就买凶干掉你,开车撞死你,于是黑社会大行其道。他们的标签就是,我不懂法!

还有类似某丙的一些人,其实应该是知道有“法”这回事儿的,但从来没有放在心上,似是而非,如果一提,他当然知道,而且说起来头头是道。也许他们就是执法的,可执法的时候不按法律办,比如某地的城管;也许他们就是搞法律的,可照样搞非法犯罪的勾当,比如王立军、谷开来之类。“法”变成他们推行地方小团体利益的一种工具与旗帜。他们想的是,别跟我说,我还不知道法?

所以,真正要做到法治,中国要做的太多了,真是任重而道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法治为主要议题,十八大以来中央理性反腐、八项规定带来党风政风新的变化,这给中国的百姓带来了希望。新一轮改革大潮目标锁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是其中首当其冲的重要内容。

我想,2014年“法”字能当选年度汉字,与中央重法、民心思法、改革靠法、治国依法,应该是不无关系的。

在这一元复始,万象更新之际,让我们期待着“法”这头神兽能助我中华扫邪驱腐恶,振奋抖精神,万众一心意,喜迎华夏春!

                                                                 2014-12-31


以百姓心为心

近来读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中有一篇《郑苏仙》,写了一个名叫郑苏仙的人到阴朝地府,见阎罗王审理囚犯的故事。其中有一段甚是有趣:

有位官员身着官服昂然而入,而且振振有词地说自己至多是喝了百姓的一杯白开水,所以“无愧鬼神”。阎罗王笑了笑说:“国家设立官员治理百姓的目的,是为了帮助黎民办事的,如果不要钱就算好官,那竖起一个木偶像在大堂之上,连白开水都不喝,岂不是更比你好得多?”官员连忙辩解:“我虽然没有功劳,但确没有罪过。”阎罗王说:“你这人一生只求自保,譬如某件案子你只顾避嫌就一言不发,那不是对老百姓不负责?还有,某事你怕麻烦,竟然压着不办,那不是对国家不负责?三年的考绩,你怎么解释呢?依我看,无功就是有罪呀!”那官吓得面如土色,局促不安,先前的锋芒一下子荡然无存。

当然阎罗王只是吓吓这个气焰嚣张的官员,对他的处理还是客气的,还认为他算是三四等的好官,发他另行投胎还转人世。

读了这个无名小官的故事,我忽而想起另一位很有名的历史人物文天祥。我是很崇拜他的,我写过一篇的文字《天地有正气凛烈万古存》,是读他《正气歌》后的感受,他应该算是正气凛然的一位好官吧。可要翻阅史籍,他的一些作为却与当今的不少贪官无异。

《宋史》上说他:“性豪华,平生自奉甚厚,声伎满前。”文天祥素来喜欢豪华生活,他三十岁左右就做过一任员外郎、一任提刑(相当今天的厅局级干部)、两任知州(相当于处级),还给小皇帝宋度宗讲过课,俸禄优厚,赏赐优厚,手里足够有钱,过着声色犬马的生活。

文天祥是好色之徒。他自己所写的传记体文章《纪年录》上,就记述了他从二十岁中状元起,娶了一个媳妇,复姓欧阳;又娶了两个侧室,一个姓颜,一个姓黄;后来又陆续纳了七个侍妾。他的家里还养了一大群歌姬,说是妻妾成群毫,不为过。

文天祥住的房子也非同凡响,他建造在江西家乡的豪宅离庐陵县城一百多里,“其地平旷,长可百丈余,余可三十丈。青山屋上,流水屋下,隐者之居也。”在今天来说可谓顶级别墅了。他得意地说:“昔晦翁爱武夷而不能家,欧公卜颍水而非吾土,余何为哉,乃幸得之!”(文天祥《山中厅屋上梁文》)意思是当年朱熹他老人家喜欢武夷山却没钱盖房,欧阳修老爷子倒是卜居颍水之滨,可是那终归不是他的老家,跟两位先贤相比,呵呵,我文天祥真幸运呀!真有点土豪春风得意之傲。

但是当元军大兵压境,眼看家国危在旦夕之际,文天祥慨然卖地卖房,自筹钱粮招兵买马,带领义军与元兵作战,直到被俘而英勇就义。

如果以被阎罗王比作木偶的那个官员与文天祥相比,哪一个更好些呢?

我曾经在插队的宝应听说,在一个县委书记因贪而身陷囹圄后,老百姓说,你天天吃鱼翅我们不眼红,但我们能填饱肚子;你住别墅我们不攀比,但我们能有瓦遮头;你不能只贪钱不干事,让我们下岗没饭吃。他们甚至还怀念某一被判刑的县长,因为他确实把全县的经济搞得大有起色。

清廉自好而碌碌无为的官员,可能没有什么很大的民怨,但也决不会得到百姓的拥戴。

当官,就是要为百姓服务,为人民做主,为地方造福。习近平主席在今年的国庆讲话中也提到,要坚持“以百姓心为心”,倾听人民心声,汲取人民智慧,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是说,当官的可以贪图享乐,但是,首要的是要为黎民办实事,你为百姓做的事,他们都会记得的。

正如文天祥,没有人在乎他的声色犬马,只记住了他的精忠报国。

                                                                   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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